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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wxx000/20230208-00009 发布机构: 宁县瓦斜乡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3-02-08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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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瓦斜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宁县瓦斜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2-08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宁县瓦斜乡人民政府

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示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依法行政,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委、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决议,并报告政府工作。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乡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内设机构

宁县瓦斜乡人民政府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生态环境办公室、卫生和健康办公室牌子)、社会治理应急管理办公室(加挂人民武装部牌子),乡政府直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执法队。

(三)人员情况

核定编制数56个(行政编制20个,事业编制34个,工勤编制2个),上年末实有在职人员人数为67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事业人员44名(其中事业工人1人),临时工2人,遗属供养5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指标763.3万元,和上年相比增加53.91%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人员支出预算644.7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预算118.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人员支出。人员支出预算644.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8.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53万元),同比增加73.3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增资、单位养老、医疗保险支出等因素。按照2022年12月份工资表如实测算。

(二)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预算118.51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118.51万元。同比减少0.94% 。主要是2022年公务员调离,车补预算减少。公用经费安排的基本原则是:只对全额预算单位安排,年初预算一经核定,全年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三)项目支出预算。无项目支出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我单位运行经费运行经费预算118.51万元,其中办公费21.75万元,印刷费15万元,水费2万元  电费10万元,邮电费3万元、取暖费3万元,差旅费7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租赁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劳务费12万元,工会经费8.37万元,福利费6.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8万元。

)预算绩效情况。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不涉及。   

三、“三公”经费说明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23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改革说明情况。2022年我单位处置公车1辆,调拨公车1辆,继续保留公务用车1辆,全年公务交通运行维护预算5万元。

3.2023年预算“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公务接待费用,根据上级要求我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4万元。

四、固定资产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636.51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486.50万元,通用设备78.93万元,专用设备28.61万元,家具用具42.01万元,图书档案0.38万元。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全年无预算。

六、财务开展情况及打算

本年度,我乡严格执行政府会计管理预算要求,做到有预算有支出,支出年末不结余,支出有结余上交同级财政,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遵守财经纪律,支出按照专款专用,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保障机关各项财务支出正常运行。

政府基金情况说明

本年度,我乡政府基金预算85万元,为2022年国有土地专项扶持项目补助资金85万元,其中瓦斜乡政府供暖设施建设项目资金70万元,瓦斜乡原沟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15万元。

八、社会保险基金情况说明

本年度,我乡无社会保险基金。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宁县瓦斜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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