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乐镇
- 机构职责
- 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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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地址
- 办公时间
- 联系方式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执行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决议。
二、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系,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促进农村经济提速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三、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
四、开展便民利民的各项公共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农村低保、医疗保险、五保户供养等社会保障和各项救济工作,促进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环保等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
五、负责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处置及应急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防灾、教灾、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六、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七、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镇长:米红宾
宁县湘乐镇机关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5个股级党政机构;
事业单位设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4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和综合行政执法队1个正科级事业单位。
宁县湘乐镇湘乐街襄乐路1号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党政办电话(传真): 0934666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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