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xnz000/20230216-00007 | 发布机构: | 宁县新宁镇中心小学 |
生效日期: | 2023-02-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公开 |
宁县新宁镇中心小学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示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需要实施素质教育,为其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继续接受教育、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学校章程。
3.保障施教区以内适龄人口接受学前教育及小学教育,并承担实施义务教育。
4.培养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具有良好的品德,养成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掌握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初步具备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养成较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身体机能和健康水平得到提高;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掌握一定的生活、劳动、生产知识和技能;初步掌握补偿自身缺陷的基本方法,身心缺陷得到一定程度的康复;初步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形成适应社会的基本能力。
5.以汉语言文字为基本教学语言文字,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6. 承办新宁镇党委、政府和宁县教育局及相关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宁县新宁镇中心小学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宁县教育局。本年度本单位代管12所小学(坳刘小学,北庄小学、梁高小学、刘塬小学,五里铺小学,渔池小学,高山堡小学,龙一小学,龙二小学,南桥小学,十里铺小学,向阳小学),9所附设幼儿园(北庄小学附设幼儿园、梁高小学附设幼儿园、刘塬小学附设幼儿园、五里铺小学附设幼儿园,渔池小学附设幼儿园,龙二小学附设幼儿园,高山堡小学附设幼儿园,十里铺小学附设幼儿园,向阳小学附设幼儿园),2所民办幼儿园(宁县小天使幼儿园、宁县新宁镇家家乐幼儿园)。与2022年比较,内设机构无变化。
本单位核定编制97名(事业编制97名),实有在职职工148名(事业专技125名,事业工勤2名,临聘人员21名,)遗属供养25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指标总收入1720.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指标1720.05万元,事业收入指标0万元,和上年相比增加825.32万元,增长92.24% ,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含绩效工资)正常晋升和政策性增人增资,以及按照人均19300元预算过渡期奖励补贴;二是按照2022年12月份在职职工应发工资(不含车补)基数预算在职职工取暖费,按照2022年12月份养老金基数预算离退休人员取暖费(含移交社保人员);三是将职工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纳入部门预算。
(一)人员支出。人员支出预算1607.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62.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50万元),和上年相比增加474.89万元,增长89.4%,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含绩效工资)正常晋升和政策性增人增资,以及按照人均19300元预算过渡期奖励补贴;二是按照2022年12月份在职职工应发工资(不含车补)基数预算在职职工取暖费,按照2022年12月份养老金基数预算离退休人员取暖费(含移交社保人员);三是将职工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纳入部门预算。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公用经费支出预算44.45万元,和上年相比增加7.28万元,增长19.5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含绩效工资)增资后工会会费、福利费预算基数增加,工会会费和福利费预算有所增加。公用经费安排的基本原则是:只对全额预算单位安排,年初预算一经核定,全年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三)项目支出预算。本单位当年无项目预算。
(四)事业收入
无事业收入。
(五)预算绩效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认真落实贯彻《预算法》,将单位收入和支出统一编列预算,制定了经费支出内控制度,明确经费支出审批流程和权限,各项指标申报及时,严格把控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预算评价以及预算反馈等各个管理机制,正确使用资金,切实保障了单位的基本运转和发展,较上年预算绩效执行率进一步提高。
三、“三公”经费说明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23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改革说明情况。我单位无公务用车,不发生公车交通运行维护和购置费用,故无此预算。
3.2022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2023年未预算因公公务接待费用。
四、固定资产情况
本部门年末资产总值为1841.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8.42%,主要原因是补录了往年的工程项目和捐赠资产。资产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716.32万元,占93.19%;通用设备54.66万元,占2.97%;专用设备9.31万元,占0.51%;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占0%;图书、档案7.68万元,占0.4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3.81万元,占2.91%。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无
六、财务开展情况及打算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政府会计管理预算要求,做到有预算有支出,支出年末不结余,支出有结余上交同级财政,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遵守财经纪律,支出按照专款专用,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保障机关各项财务支出正常运行。
七、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社会保险基金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财政补贴部分由财政代列,单位不预算这部分资金。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用于学前教育的支出。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用于小学教育的支出。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6.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其他特殊教育支出(项):指除特殊学校教育、工读学校教育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特殊教育方面的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宁县新宁镇中心小学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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