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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ybj000/20221013-00008 发布机构: 宁县医疗保障局
生效日期: 2022-10-13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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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

来源:宁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10-13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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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补助办法,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制定全县城乡居民健康保障发展规划计划、政策规定和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城乡居民健康保障工作的统筹协调,协调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改革,促进医疗保险与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措施的平稳衔接。

3.负责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基金支出统筹管理、稽核审查等工作,配合财政部门编制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定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

4.负责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含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下同)资格准入、退出,协议管理和费用结算工作。

5.落实基本医保的药品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并提出调整意见和建议,承担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目录内药品耗材集中采购配送、费用结算和使用监管工作。

6.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目录内药品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指导工作,提出价格调整建议。

7.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审核和结算,经办县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补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业务,审核结算特殊人群医疗费用。

8.承办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19年4月成立的正科级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政府组成部门。内设6个股室,办公室、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基金监管股、服务大厅。

本部门核定编制25人,2021年度实有32人,机关行政在编在岗8人,机关事业在岗在编3人,事业管理在编在岗8人,事业管理在岗非在编13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37667079.88元(本年收入33587079.88元,上年结转4080000元),支出总计37667079.88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26421226.76元,减少41.23%,支出减少22341226.76元,减少37.23%,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额少、城乡医疗救助人数减少等。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766707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667079.8元,占总收入的100%。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7667079.8元,其中:基本支出3431014.3元,占总支出9.11%;项目支出34236065.58元,占总支出90.89%。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7667079.8元,收入减少26421226.76元,减少41.231%;主要原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7667079.8元,支出减少22341226.76元,减少37.23%,主要原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

本部门2021度财政拨款支出37667079.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000元,占总支出0.03%,主要是新时代心理健康工作室创建;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028元,占0.54%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三是卫生健康支出33364351.88元,占总支出88.58%,主要是单位日常人员经费和运行经费,交通费补助,科学发展观奖、基本医疗、医疗救助支出;四是农林水支出9700元,占总支出0.02%。主要是用于扶贫干部驻村补助。五是其他支出4080000元,占总支出10.83%,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33587079.88元,较上年减少33190480.2元减少319.24%,主要是城镇职工2019、2020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补贴未支付。其中:人员经费3225401.13元, 较上年增加378323.45元,增加11.7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公用经费205613.17元,较上年减少343908.83元,减少62.58%,主要原因是省级能力提升资金减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变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公务车购置费0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无公务用车,无国内公务接待。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613.17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较上年减少343908.83元,减少62.58%,主要原因是省级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为704150元。本单位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涉及项目2个,资金54160000元,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附件2:宁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宁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宁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绩效整体评价报告.docx

      附件3:宁县医保局2021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

                                                                                                               宁县医保局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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