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yjj000/20230207-00002 | 发布机构: | 宁县应急管理局 |
生效日期: | 2023-02-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公开 |
宁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宁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示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协调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宁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规定对全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履行双重管理职责,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负责县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中央省市属在宁企业和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宁县应急局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局机关为行政部门,隶属县政府领导。内设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综合监督管理股、危化股、协调股、防灾救灾股等六个股室,承担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宁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宁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宁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等6个议事协调机构职能工作。
现有编制共计19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事业编制9名,工勤编制1名。2022年本单位人员共计29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7人,事业在职人员15人,工勤在职人员7人,退休人员1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收支总计18179149.3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179149.38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和上年相比增加803%,增加主要原因是冬春生活救助及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预算。其中:人员支出预算3170788.8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63609.73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7179.09元)。商品服务支出预算292390.56元。项目支出预算14715970.00元(同上年相比增加原因是冬春生活救助及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预算等)。
(一)人员支出3170788.82元,同比增加8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增资的支出增加。按照2022年12月份工资表如实测算,含科学发展观业绩考核奖、年终奖、取暖费、医疗保险等。
(二)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292390.56元,同比增长7%。公用经费安排的基本原则是:只对全额预算单位安排,年初预算一经核定,全年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三)项目支出14715970.00元,主要为冬春生活救助资金8810000元、地质灾害防治资金5200000元、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奖补资金50000元、省煤矿电子封条建设奖补资金30000元、上年结转资金545970元(2022年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330000万元,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95970元)。
(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2年度涉及两个预算绩效管理项目。为冬春生活困难救助及农房灾后重建。项目均实施结束,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三、“三公”经费说明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情况。2023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用车改革说明情况。2016年已参加公车改革,我局保留一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0000元。
(三)2023年预算“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公务接待费用,根据工作需要和测算,最终以实际接待数为准。
四、固定资产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2621389.39元。其中:土地及房屋构筑物48440元,通用设备831189.25元,专用设备1539565.74元,家具用具202194.4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财务开展情况及打算
本年度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会计管理预算要求,做到有预算有支出,支出年末不结余,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遵守财经纪律,支出按照专款专用,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保障机关各项财务支出正常运行。
七、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本年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社会保险基金情况说明
本年未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宁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7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手机免密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