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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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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

负责拟订全县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负责指导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廉租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

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执行;负责参与工程造价信息统计。

负责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管理工作;负责限额以内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管理;组织县城市政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负责风景名胜区的报批备案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集中供热、供气、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负责拟订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旧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审查报批;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房地产管理和重点镇的建设。

负责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限额以内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建设工程及建筑材料和安装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监督;负责全县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负责参与城镇危房和报废房屋的认定,组织和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

负责指导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

负责全县城镇房屋拆迁计划的编报与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房屋拆迁单位资质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销售许可;负责全县物业管理工作及物业业主委员会备案;组织住宅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

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的责任。负责落实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推广应用。

监督国家和省、市有关抗震设防法律、法规的执行。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法规政策;制订全县人防建设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城区园林绿化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城市树木砍伐、移植、修剪审批。

负责建设行业监督管理及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稽查。

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局长:王剑

内设机构:办公室、工程建设股、城乡建设股、住房建设股

单位地址:宁县马坪新区宁州大道四号住建国土大厦7楼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4-6622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