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6zjj000/20250214-00004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02-14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公开 |
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一级预算单位)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负责拟订全县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 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二)负责指导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 部门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廉租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执行;负责参与工程造价信息统计。
(四)负责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 市管理工作;负责限额以内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 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管理;组织县城市政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负责风景名胜区的报批备案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集中供热、供气、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五)负责拟订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 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旧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 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审查报批;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房地产管理和重点镇的建设。
(六)负责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建筑 活动,组织实施限额以内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建设工程及建 筑材料和安装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监督;负责全县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承担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参与城镇危房和报废房屋的认定,组织和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负责指导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负责全县城镇房屋拆迁计划的编报与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 发、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房屋拆迁单位资质的监督管理;负责 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销售许可;负责全县物业管理工作及物业业主委员会备案;组织住宅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
(九)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的责任。负责落实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推广应用。
(十)监督国家和省、市有关抗震设防法律、法规的执行。
(十一)负责城区园林绿化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城市树木砍伐、移植、修剪审批。
(十二)负责建设行业监督管理及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稽查。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制定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长期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主要负责行使市容市貌、市政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乡规划等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
(十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市容市貌、市政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市场监督管理、水务管理方面等城市管理领域的部分相关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十六)负责宁县城区范围内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信访、应诉等工作。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县住建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工程建设股(政务服务股)、住房建设股、城乡建设股、消防股、环境卫生管理股、园林绿化股、市政设施管理股。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本单位无此项。
(三)直属事业单位
1、宁县房产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独立核算。
2、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县城市管理局)管理,以宁县城市管理局名义实施执法,独立核算。
3、宁县工程质量安全监测监督站,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宁县城乡综合服务中心,为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7930.14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7930.1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06.79万元,占55.57%;
上年结转收入3523.35万元,占44.43%;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7930.1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1767.76万元,占22.29%;项目支出2611.03万元,占33.28%;上年结转3523.35万元,占44.43%。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4406.79万元,包括:城乡社区支出2552.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1503.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3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1767.7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986.93万元,增长126.3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宁县城市管理局划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隶属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县城市管理局)管理,以宁县城市管理局名义实施执法,人员及办公经费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64.17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13.03万元、津贴补贴107.37万元、奖金4.45万元、绩效工资615.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1.5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0.3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18万元、退休费16.13万元、生活补助5.52万元等。
公用经费支出103.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3万元、手续费、水费5万元、电费5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专用燃料费5万元、劳务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14.5万元、工会经费9.82万元、福利费6.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68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611.0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737.56万元,增长39.3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宁县城市管理局划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维护职能划转,增加城市维护费1108万元,配租型住房保障增加28万元。危房改造项目减少88.69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减少196万元,早胜镇污水处理厂运维经费减少113.75万元。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1个,主要是项目保障性租赁补贴28万元。
保障运转经费 4个,主要是项目1、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市基础设施维护36万元。项目2、住建局环卫一体化及园林市政维护1072万元。项目3、宁县污水处理厂(站)运维资金1316.25万元。项目4、在线监测设备运维186.78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503.0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503.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将宁县污水处理厂(站)运维经费及在线监测费用列入此项填报。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0.5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01.51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51.5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宁县城市管理局划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隶属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县城市管理局)管理,以宁县城市管理局名义实施执法,人员及办公经费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1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5.8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宁县城市管理局划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员及办公经费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1.1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0.0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宁县城市管理局划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人员经费增加,按比例核定的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9.17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8.0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宁县城市管理局划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人员经费增加,按比例核定的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增加。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786.91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478.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及宁县污水处理厂(站)运维经费及在线监测费用调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84.6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0.4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宁县城市管理局划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人员经费增加。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5年预算数为472.57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472.5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宁县城市管理局划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5年预算数为110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10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宁县城市管理局划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项目经费增加(环卫一体化及城市维护费增加)。
11.城乡社区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2025年预算数为1637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经费结余(马坪新区综合管网改造项目上年结余)。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配租型住房保障(项)2025年预算数为2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上级下达专项提前下达。
1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886.35万元,属于2024年基金结余。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
1.2025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2.2025年未预算公务接待费用。
3.2025年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2025年未预算培训费。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2025年未预算会议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03.59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43.41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宁县城市管理局划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636.5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 0万元。预算部门(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 0 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3523.36 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1897.64万元,下降35%。
1.城乡社区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2025年预算数为1637万元(马坪新区综合管网改造项目上年结余)。
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886.35万元,属于2024年基金结余。
(二)非税收入情况
本部门2025年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宁县马坪区城市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工程。
项目概况:项目估算总投资3196.0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27.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8.04万元,预备费290.5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多渠道筹措。工程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宁县马坪区城市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工程(宁州六路、宁州五路、宁州四路、天赐路、沙滩路、高铁大道、宁九金路、“五位一体”、县医院、宁江苑、翠珠名苑、福林佳苑、福邸一期(南区)、福邸二期(南苑)、福邸二期(北苑)、庙咀室外、玖珑城小区、马莲路附属工程)。
立项依据:宁发改(2023)215号
3、实施主体: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周期:2年
5、实施计划:
(1)给水工程
①、拆除更换天赐北路、宁州四路、宁州五路、宁州六路、宁九公路、沙滩路现状市政直埋给水管道,高铁大道新建市政给水管道。天赐北路、宁州四路、宁州五路、宁州六路拟建DN150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给水管1631米,1200*1200mm钢筋混凝土阀门井16座,渗水砖路面恢复4077平方米,路沿石恢复1631米。宁九金公路拟建DN200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给水管1140米,1400*1400mm钢筋混凝土阀门井12座,室外地下式消火栓10套,混凝土路面恢复2850平方米,路沿石恢复1140米。沙滩路拟建 DN200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给水管392米,1400*1400mm钢筋混凝土阀门井6座,室外地下式消火栓4套,沥青路面恢复 980平方米。高铁大道DN200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给水管 2735米,DN100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给水管80米,1400*1400mm钢筋混凝土阀门井35座,室外地下式消火栓19 套,渗水砖立面恢复5587平方米,沥青路面恢复200平方米,路沿石恢复 2235米。
②、翠竹名苑、宁江园、福邸一期、福邸二期、福林佳苑管道井内更换DN15-DN100钢塑复合管共20728米,拆除更换 DN25-DN80截止阀 2221套,翠竹名苑、宁江园、福林佳苑室外管沟内拆除更换 DN100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给水管2172m,混凝土院坪恢复2812平方米,拆除更换2套总水表,拆除更换9 套闸阀。
(2)雨水工程
马莲路拆除混凝土明渠、新建钢筋混凝土雨水管DN8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315米,新做8座钢筋混凝土检查井,恢复沥青路面 1417平方米;福邸一期、福邸二期(南苑)室外拆除更换1000*1000mm钢筋混凝土雨水检查井22座,拆除更换雨水口48座,拆除更换DN200-DN400钢筋混凝土管道956米,混凝土院坪恢复 2868 平方米。
(3)采暖工程
拟建D377*7.0*12.3螺旋缝埋弧焊钢管15米,426*9.0*13.3螺旋缝埋弧焊钢管83米,D219*6.0*8.6无缝焊接钢管330米,钢筋混凝土阀门井5座,混凝土院坪恢复270平方米,沥青路面恢复 105平方米,2套钢制球阀,2套钢制平衡阀。福邸一期拆,除更换 DN70-DN200采暖管945米,拆除更换9套平衡阀,9套闸阀,2套泄水阀,14个人孔等附属设施;福邸二期(北苑)拆除更换DN80-DN150采暖管315米,配套相关附属设施;福邸二期(南苑)拆除更换DN80-DN150采暖管451米,配套相关树池座椅,花岗岩路缘石及绿化等附属设施。
6、年度预算安排:超长期国债安排支出1637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该项目建设可极大优化基础设施建设条件和服务水平,消除既有老旧管网老化、渗漏、易爆管、自来水发黄等问题,可提升城区居民生活条件,同时,对改善城区面貌,促进经济发展和各项事业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部门管理转移支付28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28万元,增长(下降)100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宁县房产服务中心有28万元转移支付时使用。
专项转移支付28万元,具体项目有:
项目1、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中央资金住房保障)14万元;
2、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省级租赁补贴)14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85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6个,公开率为 7%。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38个,占本部门项目的46.34 %。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56个,完成率为68.29 %。“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完成绩效目标“双监控”有难度。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62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75 %。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65个,完成率为 79%。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85个,其中,部门(单位)整体支出2个,项目支出83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和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一并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5年度增加部门预算项目3个,增长率150%。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个。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7 个、三级指标 27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9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 2 月 14 日
附件2:2025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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