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rsj000/20210413-0005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4-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关于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信息采集填报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6月前实现职称信息跨地区在线核验的工作要求,根据《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信息采集填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1〕51号)精神,现就我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信息采集填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填报范围
(一)人员范围。全县各类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2018年(含2018年)之前在我省评审或认定高、中、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以考代评”方式取得职称、在外省和中央单位取得职称、涉密单位和涉密人员职称信息不列入信息填报范围。
(二)职称系列及层级。全县各系列(专业)按规定程序评审或认定取得的初、中、高级(副高、正高)职称。同一专业技术人员拥有各系列(专业)的初、中、高级(副高、正高)职称评审信息均须采集。
二、个人信息填报
由专业技术人员登录职称系统进行填报。
第一步:准备材料。准备职称证书、评审表(认定表)、职称资格文件等佐证材料复印件和1寸彩色照片等材料。具体要求:①职称证书、评审表(认定表)、职称资格文件等佐证材料复印件由核对人员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公章,并分别扫描为单独的1个PDF;②资格文件应包含文头页、获得职称人员页和盖章页;职称证书需逐页复印;评审表可只复印第一页、基本信息页和评委会盖章页;③佐证材料PDF须图片清晰,大小不超过2M。
第二步:填报信息。
1.在职称信息系统中有账号的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登录“http://www.gszcxt.cn/zcsb/ZsInformation”系统,输入个人证件号码和姓名,登录职称系统。按照填报要求,逐项填写个人基本信和职称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拥有多个职称时,在页面右上角点击“新增”按钮,逐项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填写完毕并点击“保存”按钮后,页面上方会出现职称信息预览,点击“”或“”按钮可进行修改或删除,点击“提交”按钮,则将信息报用人单位审核。
2.在职称信息系统中没有账号的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按照《关于进行“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3号,可在省人社厅官方网站查阅)中,关于“分级建立所辖范围的下级组织机构”的相关规定创建单位账号(非公组织、自由职业者、民营企业等单位账号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县档案托管机构或主管单位创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账号创建后,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第1点的步骤填报信息。
三、完成时限要求
个人填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5日。
四、工作要求
1、取得职称的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要本着对组织、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主动参与,积极做好材料准备和信息填报工作。未填报的职称信息将不能实现“网查”,直接影响专业技术人才流动和职称的确认,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承担。
2、专业技术入员须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对个人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行为,经查实,将对填报人实行“零容忍”,并列入职称申报评审“黑名单”。
3、佐证资料不全的,先不予采集,由专业技术人员报告用人单位逐级统计上报县职改办,随后安排集中采集。
4、填报过程中若遇问题,请及时与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联系。
联系电话:宁县职改办 09346622297
宁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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