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swj000/20240524-00009 | 发布机构: | 宁县水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4-05-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许可 |
泾河庆阳市宁县段河道采砂禁采区可采区设定情况公示
根据《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河道采砂试点工作的通知》(甘水河湖发〔2021〕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宁县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能力,建立良好的采砂秩序,将河道的采砂活动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使得河砂开采既有利于河砂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开发,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又不致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以及公共设施安全,宁县水务局委托西安黄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结合河湖划界、岸线利用规划的最新成果,按照《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SL423—2008),编制了《泾河甘肃省庆阳段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24~2028年)》,2024年1月17日经甘肃省水利厅进行了技术初审通过,并报请黄河水利委员会进行审查,2024年3月12日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查通过,经五届庆阳市人民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5月11日以庆政函〔2024〕52号批复实施。在全县主要河道规划禁采区(因本次禁采区划分禁采缘由均为桥梁,全部沿河段分布,故不再对禁采区分块),可采区3个,禁采期为7月1日~8月31日,具体如下:
一、禁采区:因本次禁采区划分禁采缘由均为桥梁,全部沿河段分布,故不再对禁采区分块。庆阳段禁采区总长度为38.74km,面积591.99万m2。
二、可采区:本次泾河庆阳段共规划可采区共计3个,总长度10977m,总面积163.04万m2。
宁县1#可采区位于宁县长庆桥镇贺家川村二组~宁县长庆桥镇先锋村一组,计划采砂点数量1个,开采方式为旱采,计划开采总量15万m³。长度为3589m,宽度105m,可采区面积37.64万㎡。
宁县2#可采区位于宁县新庄镇咀头赵村十二组~宁县新庄镇咀头赵村九组,计划采砂点数量1个,开采方式为旱采,计划开采总量21.07万m³。长度为4084m,宽度165m,可采区面积67.64万㎡。
宁县3#可采区位于宁县新庄镇米家沟三组~宁县新庄镇米家沟五组计划采砂点数量1个,开采方式为旱采,计划开采总量21.07万m³。长度为3304m,宽度175m,可采区面积57.76万㎡。
结合庆阳段河道采砂实际情况和砂石资源储备量,确定规划基准年为2023年,规划期为5年,即从2024年1月至2028年12月。
本次泾河庆阳段共规划有3处可采区,可采区总面积约163.04万m2,根据采砂河段历史储量及泥沙补给分析成果,结合河道演变分析,统筹考虑水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各方面因素,确定宁县段泾河年度采砂实际控制总量为80万t。
随着河道来水来砂的变化和水利工程的建设,局部河段可能会发生河势调整,需定期进行必要的监测和分析工作。规划区内的采砂企业应严格遵守程序,需及时编制提供相关手续,如年度采砂方案实施方案、水保方案、环评等指导企业生产恢复的报告,按照相关法规科学合理进行采砂作业,要坚持“采治结合”的原则,“谁开采、谁治理”,“开采一片、治理一片”。同时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保证河道行洪功能和各涉水工程能够正常安全运行,保证采砂按规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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