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2020-05-18-00096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20-04-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重大项目 |
关于做好2020年省市列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0〕57号
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0年省市列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省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20〕45号)、《关于印发2020年市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20〕46号)文件精神,确定全市省、市列为民办实事项目分别为11件、7件,其中涉及我县的分别为8件、5件。为了确保省、市列为民办实事工作全面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靠实办理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紧盯下达目标任务,靠实办理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分管领导、办理时限和工作要求,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程抓,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落实到人,确保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二、通力配合,保证工作质量。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协作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任务落实。牵头单位要加强对实事办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作单位要加强沟通,在工作推进、竣工验收等环节认真负责地做好配合;实施单位要紧盯进度,抓好组织实施,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县财政局和各牵头单位要加强民生实事资金的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切实抓好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资料完善工作,整理收集好原始记录和相关资料,做到数据来源清楚、依据齐全、资料完备、归档及时。
三、强化督查,确保办理实效。各牵头单位要强化督促调度,对进度落后于预期目标的项目,要及时研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会同配合单位认真研究解决;从6月份起,每月30日前向县政府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县政府办将对民生实事办理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通报进展情况。
附件:1.2020年省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
2.2020年市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
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
2020年省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
第一件:2020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
1.目标任务
按照省、市上下达指标,采取省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我县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千企业、十大生态产业企业和县属其他企业以及经营管理规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业,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
2.招聘范围
未就业的宁县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鼓励用人单位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已享受省、市级财政生活补贴招聘的毕业生,不再纳入招聘范围。
3.扶持政策
(一)对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招聘企业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
(二)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县上免费提供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享受省级财政生活补贴期间,企业应允许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
(三)财政补贴结束后,用人单位继续积极吸纳留用已招聘的毕业生。对招聘毕业生留用率高和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就业毕业生人数较多的用人单位,通过补贴指标倾斜等方式给予重点鼓励。对毕业生留用率低的用人单位可取消补贴招聘资格。未留用或不愿继续留用的毕业生选择自主择业或创业。
4.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要加强项目实施的统筹协调,明确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层层抓好落实。
(二)严格资金监管。县财政局要加强补贴资金监管,坚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县人社局、财政局要强化对企业招聘人员日常考勤考核的监督,增加随机抽查频次,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严防虚报、冒领和套取资金等行为。
(三)强化督促问效。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要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调度、规范指导,确保按进度完成工作任务。
5.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就业局
实施单位:各相关企业
第二件:2020年妇女“两癌”检查工作
1.目标任务
对全县农村户籍和城镇户籍中下岗或无业人员自愿参加并能接受检查的35—64岁妇女进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已参加2018年、2019年“两癌”检查的农村妇女不再接受检查,按照市上下达任务要求,全县2020年完成检查16400名(其中,农村15000名、城镇1400名)。通过项目实施,逐步提升全县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养成良好习惯,提高健康水平,妇女常见病定期检查率达到80%以上,承担妇女“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
2.检查内容
(一)宫颈癌检查。包括妇科检查、官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或采用HPV检测(其中,接受宫颈癌检查的对象需签署知情同意书)。
(二)乳腺癌检查。包括乳腺临床检查、乳腺彩色B超检查和乳腺钼靶机X线检查。
3.资金分配及管理
“两癌”检查费用按120元/每人次计算,农村“两癌”检查经费所需资金,由省、市、县按5:2:3比例承担(其中,农村妇女市级配套36万,县级配套54万,合计90万)。城镇“两癌”检查所需资金全部由市财政承担(检查资金16.8万元,由市级配套),市级共安排资金52.8万元。
承担妇女“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向县卫健局报送检查人数和检测项目等情况,经县妇联、县卫健局审核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按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4.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管理。县妇儿工委负责指导乡镇妇联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妇女接受检查,对项目资金使用、项目运行管理进行督促检查;县卫健局负责相关技术指导,对承担妇女“两癌”检查的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县财政局负责资金落实及拨付工作。
(二)强化推进落实。充分掌握应检人群的流动性,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符合条件的妇女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对外出务工妇女安排在返乡期间组织检查;对妇女居住比较集中的区域通过签约服务的家庭医生提前预约、上门服务。承担检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妥善保存个人检查资料,项目数据信息通过国家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直报系统报送。
(三)加强质控管理。县卫健局定期对辖区内承担“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质量控制,规范操作流程,提高检查质量,减少误诊、漏诊。
5.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妇儿工委
配合单位:县妇联、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县妇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
第三件:2020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1.主要任务
按照市残联下达任务指标,对全县听力、言语、脑瘫、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训练或手术;为全县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
2.资金保障及补贴标准
省财政统一安排资金,补助标准如下:
(一)听力、言语、脑瘫、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训练或手术,每例15000元,训练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残疾儿童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人均不超过1000元(含评估服务费)。
3.完成时限
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
4.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县残联负责项目实施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执行项目管理制度,按规定做好救助对象的筛选和救助等工作,并建立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项目救助情况。
(二)加强资金管理。县残联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确保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三)严格督导检查。县残联要建立项目评估考核工作制度,定期检查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5.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残联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四件:2020年残疾人托养补贴和助盲就业脱贫项目
1.主要任务
(一)残疾人托养补贴项目。按照市残联下达指标,对全县2019年8月29日前办证的一级智力、精神(含多重)残疾人给予居家托养补贴。
(二)助盲就业脱贫项目。扶持2家盲人按摩店;推荐2名贫困视力残疾人参加省级盲人保健按摩师培训。
2.资金安排及补助标准
省财政统一安排资金,补助标准如下:
(一)残疾人托养补贴项目。按照城市残疾人每人每次1500元、农村残疾人每人每次8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二)助盲就业脱贫项目。每个扶持的盲人按摩店补贴4万元。
3.完成时限
残疾人托养补贴项目6月30日前完成;助盲就业脱贫项目10月30日前完成。
4.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县残联为项目实施单位,按标准审核确定补贴对象,对扶持机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各扶持机构按资金适用范围建立资金使用明细档案,定期报县残联审定。
(二)规范操作,严格程序。要严格工作程序,规范操作流程,准确核定补贴对象,确保应发尽发。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资金不足或超出情况时,不足部分由县残联自筹解决,超出部分按渠道上缴。
(三)加强监管,确保实效。县残联要及时收集和报送项目落实情况,确保市残联督导检查顺利进行。
5.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残联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五件:2020年乡镇和社区体育健身中心建设工作
1.目标任务
在乡镇和社区建设体育健身中心,具体建设点以省体育局审批结果为准。
2.建设标准
乡镇和社区体育健身中心以室外场地为主,有条件的可建设室内外结合型。总体要求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具体包括:2个硬化的标准篮球场(其中1个场地为硅PU层面或悬浮地板带看台的灯光球场);2个硬化的标准羽毛球场;1块可配置4张室外乒乓球台的场地区域;1块500平方米左右安装室外健身器材的区域。
3.资金安排
省财政对每个乡镇(社区)体育健身中心安排资金30万元,其中,补助经费20万元,配置价值10万元健身器材。资金拨付项目后,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组织实施,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补助。
4.实施步骤
(一)申报阶段(1—3月)。3月初,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结合实际,对经济社会或体育事业发展相对较快、积极性较高和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偏低的乡镇(社区)进行申报。3月底,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对所申报的建设点进行实地考察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乡镇和社区相关资料报省体育局审批。
(二)建设阶段(4—10月)。省体育局最终审批确定建设点后,县上于4月底前开工建设,10月中旬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验收阶段(11月)。10月底市级初步验收,11月省体育局检查验收。
5.工作要求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要严密部署,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
6.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实施单位: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第六件:2020年全面推行居民电子健康保障卡工作
1.目标任务
(一)配合建设市级居民电子健康保障卡管理平台,并完成与省、市两级信息平台、省级卡管平台、各级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对接,实现互联互通,协同共享,确保电子健康保障卡普及应用。
(二)为辖区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置2台多合一电子健康卡发卡、识读终端(可识读身份证、银行卡、医保卡、电子健康码、医保码,打印小票),10台二维码识读盒(枪)为每个村卫生室购置1台二维码识读盒(枪)。所购设备必须是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检测认证,完成与市级居民电子健康保障卡管理平台对接。
(三)根据全市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平台功能及电子健康保障卡应用需求,从拓展便民惠民应用服务、推动“多码融合”应用、提升卫生健康业务协同效率和卫生健康业务监管水平四个方面,提升完善我县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平台功能,拓展电子健康保障卡应用水平。
(四)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平台数据互联互通优势,基于医保电子凭证多码融合应用支持,逐步实现患者刷卡身份识别、远程诊疗、家庭医生等医疗服务,督促医疗机构合理控制成本、规范医疗服务、精准绩效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2.资金安排
省财政安排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发卡识读机具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予以补助。
3.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4月底前)。完成辖区内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电子健康保障卡识读机具采购任务。
第二阶段(6月底前)。完成医疗机构电子健康保障卡识读设备配备。配合省卫生健康委完成项目中期评估。
第三阶段(9月底前)。配合完成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平台和电子健康保障卡拓展功能开发应用,实现省、市、县、乡、村居民电子健康保障卡便民惠民应用全覆盖。
第四阶段(12月底前)。配合完成项目终期总结评估
4.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配合单位:县医保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
第七件:2020年庆阳市标准二维码门楼牌设置工作
1.目标任务
实现全市标准地址规范统一,完成二维码门楼牌设置工作。
(一)统一标准。按照《甘肃省二维码地名标志制作设置规范》,统一全县二维码门楼牌尺寸、颜色、字体、字号、安装位置。
(二)服务民生。利用“一码多扫”技术,实现群众通过扫描二维码报警求助、办证办事,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
(三)便于管理。通过二维码门楼牌实现人房关联、人企关联,便于企业和出租房主自主申报从业人员和流动人口信息,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精准管理、高效服务奠定基础。
2.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月)。成立标准地址二维码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和负责人,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动员部署和宣传工作。
(二)组织实施(3月)。组织开展标准地址信息复核、确认,解决地址错重漏、标注不准、门牌安装不规范、房屋登记不准确等问题,全面开展标准地址二维码门楼牌设置工作。
(三)制作安装(4—9月)。完成二维码门楼牌制作、安装工作。
(四)工作验收(10月)。接受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工作组实地验收。
3.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民政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责任分工
县公安局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标准地址的编制和二维码的生成,督促各乡镇按进度推进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对公安部门编制的标准地址进行审核,确保编制准确规范,协助公安机关做好二维码标准地址在各行业的推广使用;各乡镇负责以及门楼牌制作完成后的安装工作。
第八件:2020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
1.目标任务
为全县老旧高层住宅居民家庭每户配备火灾应急器材箱安装高层逃生缓降装置。为各社区和高层建筑微型消防站配备调度指挥终端,为社区微型消防站配全消防装备器材,为高层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配备逃生气垫。配备一辆满足本地高层建筑灭火实战需要的举高消防车辆。
2.资金安排及补助标准
根据摸底情况申报省、市补助资金,剩余部分由县财政自筹解决。
(一)高层家庭灭火器材箱配备和逃生缓降装置安装。每户省财政补助500元,市财政补助500元。
(二)街道社区微型消防站装备器材配备。每个街道社区微型消防站省财政补助10000元,市财政补助10000元。
(三)微型消防站调度指挥终端建设。每部调度指挥终端省财政补助3000元,市财政补助3000元。
(四)老旧高层小区逃生气垫配备。每个逃生气垫省财政补助5000元,市财政补助5000元。
(五)举高类消防车配备。每辆省财政补助100万元,市财政补助100万元。
3.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4月)。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目标任务对辖区高层建筑和各类微型消防站进行排查摸底,确定拟配备器材装备的社区、高层建筑微型消防站和老旧高层住户,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
(二)组织实施阶段(5—9月)。根据实施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三)评估验收阶段(10月)。接受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评估验收。
4.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支队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责任分工
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支队要制定实施细则,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各项工作,做好培训演练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安排使用好省、市补助资金。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指标任务按期完成。
附件2
2020年市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
第一件:2020年妇女“两癌”检查工作
1.目标任务
对全县农村户籍和城镇户籍中下岗或无业人员自愿参加并能接受检查的35—64岁妇女进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已参加2018年、2019年“两癌”检查的农村妇女不再接受检查,按照市上下达任务要求,全县2020年完成检查16400名(其中,农村15000名、城镇1400名)。通过项目实施,逐步提升全县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养成良好习惯,提高健康水平,妇女常见病定期检查率达到80%以上,承担妇女“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
2.检查内容
(一)宫颈癌检查。包括妇科检查、官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或采用HPV检测(其中,接受宫颈癌检查的对象需签署知情同意书)。
(二)乳腺癌检查。包括乳腺临床检查、乳腺彩色B超检查和乳腺钼靶机X线检查。
3.资金分配及管理
“两癌”检查费用按120元/每人次计算,农村“两癌”检查经费所需资金,由省、市、县按5:2:3比例承担(其中,农村妇女市级配套36万,县级配套54万,合计90万)。城镇“两癌”检查所需资金全部由市财政承担(检查资金16.8万元,由市级配套),市级共安排资金52.8万元。
承担妇女“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向县卫健局报送检查人数和检测项目等情况,经县妇联、县卫健局审核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按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4.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管理。县妇儿工委负责指导乡镇妇联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妇女接受检查,对项目资金使用、项目运行管理进行督促检查;县卫健局负责相关技术指导,对承担妇女“两癌”检查的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县财政局负责资金落实及拨付工作。
(二)强化推进落实。充分掌握应检人群的流动性,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符合条件的妇女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对外出务工妇女安排在返乡期间组织检查;对妇女居住比较集中的区域通过签约服务的家庭医生提前预约、上门服务。承担检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妥善保存个人检查资料,项目数据信息通过国家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直报系统报送。
(三)加强质控管理。县卫健局定期对辖区内承担“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质量控制,规范操作流程,提高检查质量,减少误诊、漏诊。
5.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妇儿工委
配合单位:县妇联、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妇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
第二件:2020年农村“厕所革命”工作
1.目标任务
确定整村推进村名单及改厕农户,根据市上下达指标实施。
2.奖补政策
中央和省级财政每户奖补700元,市级财政每户奖补175元。中省第一批奖补资金已下达,第二批奖补资金下半年下达;市级财政奖补资金一次性下达县区;县上结合实际列支专项补助资金。
3.技术标准
因村因户施策,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城镇、城郊污水管网覆盖的农村,推广水冲式等无害化卫生厕所;条件较好的村庄,推广三格化粪池式;干旱山区、高寒地区及偏远、居住分散的村庄,推广卫生旱厕。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制定的《甘肃省农村改厕技术指导手册》,建设卫生厕所,厕屋达到卫生要求,整体结构完整,室内清洁、无粪便暴露,基本无臭、无蝇;水冲式、三格式等卫生厕所的厕具质量合格,贮类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粪便达到无害化卫生要求,对环境不造成污染。
4.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1—3月)。加强政策宣传和技术培训,制定改厕计划,确定整村推进村名单及改厕农户,根据市上下达指标实施。
(二)集中实施(4—9月)。各包联县级领导包抓乡镇、县农业农村和乡镇包抓行政村、乡镇干部包抓农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健全农村改厕工作基础信息资料,对改建新建的农村卫生厕所逐一建档造册,规范填写《户厕改造信息卡》,建立健全电子档案,加强产品调度和质量管控,保质保量完成改厕任务。
(三)自查验收(10—12月)。县区自验结束后,申请市级复验、省上抽查评估验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改造一户、使用一户,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5.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公示“厕所革命”的政策措施、改厕模式、技术标准、资金补助办法等,结合爱国卫生月、世界厕所日等主题活动,宣传引导群众,培养健康文明的厕所文化,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靠实工作责任。进一步靠实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经费,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严把质量关和进度关。县农业农村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全力抓好户厕改造;县市场监管部门抓好改厕产品抽检和质量监督;县发改局和财政局抓好项目调度和资金保障;县科技局配合卫健局和农业农村局抓好改厕模式探索和创新;县自然资源局做好行政村卫生公厕选址和规划;县生态环境局配合抓好抽污服务和龚污资源化利用。
(三)严格资金管理。严格奖补资金管理,加大资金监管审计力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并接受干部群众、社会各界监督。
(四)加强运行维护。每个整村推进改厕的行政村新建1处改厕服务站,至少安排1个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岗位,专门负责农户厕具维修、粪污清运设备管理、厕所粪污抽运等工作。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有偿服务标准。
6.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三件:2020年庆阳市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平台
1.目标任务
建立县级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平台,开展惠民务实应用,与国家、省级平台完成对接,实现各级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部门好监督、医院好管理、患者少花钱”的便民利民惠民目标。
2.建设内容
建设完善平合整体六大数据库(全员人口数据库、健康档案数据库、电子病历数据库、医疗保障数据库、卫生资源数据库、决策支持数据库),实现县级虚拟平台上线;建设完善基于平合的医保业务应用系统、全民健康业务应用系统,进步建设完善卫生健康、医保、第三方业务系统对接。同时,完成其他应用系统建设,对平台已上线各业务系统进行推广应用。
3.实施范围
建设县级虚拟平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按时限要求与市级平台实现对接,并上传相关数据。
4.资金筹措
市财政安排资金800万元,主要用于软件开发、部分硬件建设及其他费用。
5.实施步骤
(一)建设完成阶段(5月底前)。建设完善平台整体六大数据库,县级虚拟平台上线;建设完善基于平台的医保业务应用系统,包括医保处方事前提醒、医保消费数据管理、药品监管数据管理、智能化导服等系统;建设完善基于平台的全民健康业务应用,包括绩效考核管理系统、市级远程影像诊断中心、市级远程心电诊断中心、市级远程检验诊断中心、市级远程病理诊断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门户系统、全民健康保障移动端公共应用、全民健康保障移动端管理应用、全民健康电子保障卡管理系统、一站式支付系统,监督执法监管系统等;进一步建设完善卫生健康业务系统对接、医保关联业务系统接口、第三方业务系统等对接。同时,完成其他相关系统建设对平台已上线各业务系统进行推广应用。县卫健局、县医保局按照时间节点协同推进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推动医疗付费供给侧改革,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的内生动力,提升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水平,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患者有序就医,实现“群众得实惠、医院得发展、医保得持续”的改革目标。
(二)全面运行阶段(6月底前)。全面推广运行庆阳市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平台各系统业务应用。对已建成的平台进行调试维护,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县内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第三方业务系统对接单位,听取平台各业务应用系统运行情况的意见建议和群众使用体验,对平台整体运行、业务系统应用等进行查补缺漏、补充完善,完成平台项目验收交付工作。同时,完成对县、乡相关操作人员的培训。
6.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平台项目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由县卫健局、县医保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紧密配合,按照责任分工,不折不扣完成建设任务。
(二)加强协调沟通。县卫健局、县医保局要高起点规划,加强与工信、政务中心、人社、民政、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优化完善项目建设方案,实现便民、利民、惠民的目标。
(三)加强基础工作。县卫健局、县医保局要按照平台建设总体要求,督促县内二级以上医院进一步完善改造管理、检验、放射、影像、电子病历等信息系统,务必于5月底前完成信息系统接口改造,实现与市级平台对接,保质保量上传相关数据。
7.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医保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县卫健局
第四件:2020年困难家庭大学生“金秋助学”
1.目标任务
根据市上下达目标任务,救助全县被本科及以上省内外大学录取并报到就读、有宁县户籍的困难职工及农民工子女,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
2.救助名额及资金分配
根据市上下达指标,资金由市、县财政列支,不足部分由县总工会自筹。
3.完成时限
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
4.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总工会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实施单位:县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五件:2020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
1.目标任务
为全县老旧高层住宅居民家庭每户配备火灾应急器材箱安装高层逃生缓降装置。为各社区和高层建筑微型消防站配备调度指挥终端,为社区微型消防站配全消防装备器材,为高层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配备逃生气垫。配备一辆满足本地高层建筑灭火实战需要的举高消防车辆。
2.资金安排及补助标准
根据摸底情况申报省、市补助资金,剩余部分由县财政自筹解决。
(一)高层家庭灭火器材箱配备和逃生缓降装置安装。每户省财政补助500元,市财政补助500元。
(二)街道社区微型消防站装备器材配备。每个街道社区微型消防站省财政补助10000元,市财政补助10000元
(三)微型消防站调度指挥终端建设。每部调度指挥终端省财政补助3000元,市财政补助3000元。
(四)老旧高层小区逃生气垫配备。每个逃生气垫省财政补助5000元,市财政补助5000元。
(五)举高类消防车配备。每辆省财政补助100万元,市财政补助100万元。
3.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4月)。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目标任务对辖区高层建筑和各类微型消防站进行排查摸底,确定拟配备器材装备的社区、高层建筑微型消防站和老旧高层住户,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
(二)组织实施阶段(5—9月)。根据实施方案逐项抓好工作落实。
(三)评估验收阶段(10月)。接受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评估验收。
4.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支队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责任分工
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支队要制定实施细则,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各项工作,做好培训演练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安排使用好省、市补助资金。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指标任务按期完成。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手机免密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