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xzf000/20220906-00151 | 发布机构: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
生效日期: | 2022-09-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重大项目 |
2022年9月5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请公众予以监督。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 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5000吨新型覆膜料生产线项目 | 宁县和盛工业集中区 | 庆阳乐隆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永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占地面积1602平方米,为租赁厂房。主要建设2条新型覆膜料生产线及原料区、成品区、办公区等,建成后年生产新型覆膜料5000t。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5万元,占总投资的7.83%。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主要为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废气;(2)废水;(3)噪声;(4)固废。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运营期废气主要为上料口少量粉尘及熔融废气。原料上料口采取三面围挡半封闭措施,无组织粉尘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无组织排放限值;熔融废气经1套集气罩+ 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排放限值;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限值 。(2)运营期厂区内不设置食宿,员工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经5立方米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和盛镇污水处理厂处理。(3)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安装减震措施,加强车辆管理等降低噪声的影响,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4)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废灯管、废活性炭和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废灯管、废活性炭和废液压油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置。 |
公示期限: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0934-6625515(电话) 0934-6625515(传真)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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