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gs-2018-11-20-00024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8-11-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重大项目 |
宁县瓜类产业合作社建设方案
为充分发挥瓜类合作社在产业扶贫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提高扶贫产业的组织化程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8年,对全县24个瓜类合作社,按照经营型和服务型合作社的模式,全面规范提升,经营面积达到14000亩,带动贫困户516户。9月底,实现规范化运营。2019年再规范8个,合作社经营效益明显提升,带动能力显著增强,贫困户收入达到脱贫标准,实现全县整体脱贫。2020年,实现全县所有瓜类合作社规范运行,带动能力和收入水平显著提升。
二、工作重点
(一)服务型合作社。即“生产在户,经营在社”模式。围绕麒麟西瓜、晚秋西瓜生产等主导产业,社员分散生产,合作社为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技术服务,产品由合作社按市场价统一收购,并组织销售。年终,销售利润先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利润的60%;剩下的利润,按股(出资额)分红。全县以宁县帅羽瓜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宁县明洲瓜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宁县俊峰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宁县成丰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主,共计规范14家。每个合作社种植面积应达到100亩以上,成员30名以上,带动贫困户达到20户以上,年销售量达到400吨以上。
(二)经营型合作社。即“生产在社,经营在社”模式。围绕麒麟西瓜、晚秋西瓜生产等主导产业,以宁县玉瑶瓜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宁县建柱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宁县南义金寨瓜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宁县健华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主,共计规范10家。社员以资金、土地、大棚、生产设备等,按照“331+”模式折价入股合作社,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实行订单生产销售。合作社按照产品标准,统一生产,统一销售,实行股份制经营,年终收入先扣除生产、营销、管理费用,剩余部分为合作社利润总额,再从利润总额中提取5%公积金、5%公益金,剩余的利润按股分红。社员经合作社技术培训合格后,作为生产技术工人在合作社务工。推行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品牌化销售。每个合作社种植面积应达到100亩以上,成员30名义上,带动贫困户达到20户以上,年销售量达到500吨以上。
(三)规范合作社运营和综合服务带动能力。要求合作社运行良好,法人诚实守信,基地管理规范,具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和客户,落实“一证三书”(股权证、农户入股协议书、龙头企业合作协议书、监管协议书),确保帮带贫困户按期脱贫。通过合作社章程,规范社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和利益分配,确保合作社健康运行。
1.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合作社要有一名副理事长专门负责日常社务管理,要建立一支科学高效的生产、管理团队,强化岗位责任考核。重点要抓好两个环节,一是生产环节,确定一名懂技术社员负责,根据合作社产业规模,组建一支技术服务队,制定生产技术服务标准,逐户逐地块开展生产技术指导;二是销售环节,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市场信息、开拓产品销售渠道,促进生产和市场的融合对接。可探讨按照销售量、销售额进行提成。
2.推进产业标准体系建设。一是推行标准化生产。县瓜菜中心为合作社生产提供技术指导,制定适合县情实际的行业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提炼出便于合作社、农户操作的技术要点,编制成册,作为合作社技术服务队的服务标准和依据,指导社员开展农业生产。二是建设标准化基地。合作社要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建办1个标准化生产基地,作为现场教学、新技术新品种实验推广的产业示范基地,引导社员开展标准化生产。三是加大品牌建设。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认证,鼓励农民合作社注册商标、宣传品牌、管护品牌。四是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引导农民合作社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统一质量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实行农产品生产全过程标准化,建立产品信息化追溯平台和产业全程质量监管体系;发挥好县乡农产品检测机构的作用,加大抽查督查,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3.加强市场营销体系建设。一是适时组织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各类农产品交易洽谈会、博览会、展销会等活动。支持农民合作社建立“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销售网络;二是在一二线城市的大型高档社区设立特色农产品直销窗口,进行社区直销,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销售成本;三是利用“互联网+”、电商平台、线上线下融合的新兴营销模式,吸引各大电商企业在本地建设服务站,与京东、淘宝等电商企业和邮政、顺丰等快递企业对接合作,开辟网上销售专区,加大时令水果、特色农产品的网络销售,扩大社会影响。
4.推进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借助省市产业扶贫配套政策措施,推进保鲜库建设,支持运行规范、效益良好的合作社与大型物流企业对接,成立股份制物流企业,建设面向生产端的产地型保鲜库,面向市场销售终端的移动式保鲜库,逐步形成联农户接市场、覆盖范围广、运营成本低、使用效率高的“冷藏、运输、加工、销售”一体化的冷链物流体系。
5.加强财务规范管理。合作社要按照财政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薄三表四账”,严格核算。特别是“331+”合作社,涉及贫困户入股资金,年终要进行利润分红,因此要聘请专业会计,严格成本核算,确保贫困户收益。要建立合作社成员账户,登记成员出资额、公积金份额、财政补助资金量化份额、捐赠财产量化份额等,作为年终二次利润分红的依据。要确定财务主管,实行“一支笔”审批,做到账务日清月结,按规定时间报送相关财务报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监督管理。瓜类产业合作社由县农牧局负责指导,乡镇负责平时监管。要加强对企业、合作社生产经营过程监管,规范合同签订,监督合同履行,严防财政资金被打折入股或改变用途。要指导各合作社按照实际情况,创新落实运行模式,规范签订合作协议,监督合作社规范运行,保证农户和贫困户收入权益。
(二)加大政策扶持。县财政、农牧、金融部门要用足用活产业扶贫贷款政策,支持合作社特色产业发展工程专项贷款,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县农牧局按照规范化合作社建设标准及时拨付建设资金,规范化瓜类合作社优先实施瓜类项目。
(三)加强风险防范。要着力化解自然、经营、资金风险。在企业建立设施防控的基础上,购买苹果灾害保险。同时,严格按照现代股份制企业运作,对合作社、协作企业的管理、财务进行监督,通过审计、财政、经管等部门和产业主管单位每半年对合作社运行、资金使用、贫困户分红等情况进行一次审计评估,保扶贫资金安全。
(四)搞好技术服务。对推行互助产业扶贫模式的合作社负责人强化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到互助合作社开展技术服务。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手机免密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