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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05-2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保障性住房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发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21 浏览次数: 【字体: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发公告

权利人靳学良因保管不善,证号为庆房权证宁县字第10641号,面积为111.35平方米,坐落于宁县新宁镇保健路永馨园住宅小区10幢3单元501室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经2018年3月31日陇东报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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