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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8-06-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保障性住房 |
宁县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发公告
权利人齐永锋、弥彩玲因保管不善,证号为庆房权证宁县字第06108号,面积为108.7平方米,坐落于宁县新宁镇九龙路小区南苑7幢3单元201室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经2018年5月12日陇东报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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