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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fb-2019-03-25-00052 发布机构: 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生效日期: 2019-03-25 废止日期: 2019-04-16
文 号: 所属主题: 保障性住房

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补发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25 浏览次数: 【字体:

编号: 2019032501

因权利人董恒福保管不善,将位于宁县新宁路26号的宁县房权证宁县字第08268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于2019年3月23日陇东报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面积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宁县房权证宁县字第08268号

董恒福

房产

172.93平米

宁县新宁路26号


公示期限: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4月16日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县人民政府统办楼4号楼3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934—6718856

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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