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2019-03-25-00052 | 发布机构: | 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
生效日期: | 2019-03-25 | 废止日期: | 2019-04-16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保障性住房 |
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补发公告
编号: 2019032501
因权利人董恒福保管不善,将位于宁县新宁路26号的宁县房权证宁县字第08268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于2019年3月23日陇东报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面积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宁县房权证宁县字第08268号 | 董恒福 | 房产 | 172.93平米 | 宁县新宁路26号 |
公示期限: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4月16日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县人民政府统办楼4号楼3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934—6718856
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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