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2019-04-08-00349 | 发布机构: | 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
生效日期: | 2019-04-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保障性住房 |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坐落于宁县平子镇平子街道宗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土地使用权人为党喜龙,共有人为郑晓庆,不动产权利证号为:宁国用(2003)字第123号。因权利人党喜龙于2019年3月7日死亡,现其子党振栋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经我单位初步审查,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宁县不动产登记大厅(宁县新宁镇新区统办楼4号楼3楼不动产登记窗口,电话0934—671885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19 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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