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2019-04-25-00361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9-04-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保障性住房 |
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补发公告(20190425-1 )
因权利人李书勤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宁县和盛镇和盛街的不动产权证书两本,证号分别为:宁国用(2004)251号,证载面积为53.06㎡和宁房权证宁县字第03803号,证载面积为61.93㎡,该证书已于2019年4月24日在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公示期限: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5月17日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县人民政府统办楼4号楼3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934—6718856
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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