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2019-11-14-00771 | 发布机构: | 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
生效日期: | 2019-11-14 | 废止日期: | 2019-12-04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保障性住房 |
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补发公告 (20191114-1)
因权利人孙占礼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宁县太昌镇刘堡村证号为:宁国用(2004)0317号,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的不动产权利证书。该证书已于2019年11月2日在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公示期限: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2月4日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县人民政府统办楼4号楼3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934—6718856
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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