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2019-11-27-00788 | 发布机构: | 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
生效日期: | 2019-11-27 | 废止日期: | 2019-12-18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保障性住房 |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2019112701)
卢明芳、王文奎于2006年12月26日企业改制时与原宁县经济贸易局签订《宁县饮食服务公司土地出让协议书》,将位于宁县新宁镇农贸路饮食服务市场出让给卢明芳和王文奎二人,按照企业改制相关政策规定并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19年 12月 18日之前)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序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卢明芳、王文奎 | 国有建设用地 | 出让 | 宁县新宁镇农贸路 | 621026108205GB00119W00000000 | 1201.78㎡ | 其他商服用地 |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7日至2019年12月18日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宁县人民政府统办楼4号楼3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 0934-6718856
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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