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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zf-2019-11-27-00788 发布机构: 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生效日期: 2019-11-27 废止日期: 2019-12-18
文 号: 所属主题: 保障性住房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2019112701)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27 浏览次数: 【字体:

卢明芳、王文奎于2006年12月26日企业改制时与原宁县经济贸易局签订《宁县饮食服务公司土地出让协议书》,将位于宁县新宁镇农贸路饮食服务市场出让给卢明芳和王文奎二人,按照企业改制相关政策规定并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19年 12月 18日之前)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序号

权利人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卢明芳、王文奎

国有建设用地

出让

宁县新宁镇农贸路

621026108205GB00119W00000000

1201.78㎡

其他商服用地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7日至2019年12月18日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宁县人民政府统办楼4号楼3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 0934-6718856


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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