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2020-05-18-00092 | 发布机构: | 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
生效日期: | 2020-05-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保障性住房 |
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补发公告 (20200518-3)
因权利人苏小红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宁县新宁镇马莲路9幢2单元102室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为:庆房权证宁县字第09650号,面积112.77平方米,该证书已于2020年5月16日在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公示期限: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6月6日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县人民政府统办楼4号楼3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934—6718856
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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