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nyncj000/20210508-00083 | 发布机构: | 宁县农业农村局 |
生效日期: | 2021-05-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宁农发〔2021〕66号 | 所属主题: | 民生信息 |
关于印发《宁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甘肃省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印发《宁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县农业农村局 宁县自然资源局 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4月13日
宁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安身之本。党的十八大以来,耕地保护不断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有力支撑了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但受农业比较效益偏低、耕种条件差、农民外出务工等因素影响,一些地方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耕地撂荒现象,导致土地资源浪费、耕地质量下降,给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带来一定影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甘肃省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甘肃省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撂荒地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藏粮于地战略。摸清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坚持科学谋划,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确保粮食安全。
二、工作计划
2021年4月中旬,各乡镇成立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镇、村、组干部,以村为单位,对照图斑,开展在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上栽植果树、挖塘养鱼、围湖造景、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等耕地“非粮化”和撂荒情况的排查。要做到一户一户查,一块一块查,标识每一块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及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建立耕地“非粮化”和撂荒地信息台账。并以乡镇为单位将附件表1、表2于4月25日上报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统办楼二号楼511室)。
2021年4月一5月,各乡镇在边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边组织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撂荒地要优先种植粮食作物,抢抓农时复垦播种,做到应种尽种。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引导种植目标作物。高标准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保障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省内重要粮食作物面积。一般耕地主要用于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2021年6-7月,省农业农村厅督查组对撂荒地整治工作进行中期督查,结合卫星图斑,整治资料,实地查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对工作滞后、存在较大问题的乡镇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2021年9月底,各乡镇结合秋冬种进行查缺补漏,进一步深化细化工作流程,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建立撂荒地动态监测和管理长效机制。
2021年12月中旬,各乡镇梳理总结全年整改落实情况,将乡镇撂荒地整改工作总结报送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摸清各类耕地利用及撂荒地底数。开展全面排查。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发挥各自优势,共享信息资源,指导并督促乡镇村组开展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上栽植果树苗木、挖塘养鱼、围湖造景、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和撂荒情况的排查。要做到一户一户查,一块一块查,标识每一块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逐户签字确认。要正确识别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把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区别开来,不得将退耕还林还草地视为撂荒地,在全面摸清撂荒地底数的基础上,依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对撂荒地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建立电子信息台账,做到可查询、可定位,形成全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台账,为了及时掌握各乡镇撂荒地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形势,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根据省市要求,4-5月份每周一12点前,各乡镇将表3、表4、表5上报县撂荒办。请各乡镇于4月中旬将乡镇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名单上报县撂荒办。强化动态管理。加强对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调度,利用一块、销号一块,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做到账实相符。对利用撂荒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协调解决。各乡镇村组要抢抓农时、因地制宜,边排查摸底边复垦复种,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做到能种则种,应种尽种。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引导种植目标作物。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保障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面积,一般耕地主要用于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二)重点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撂荒地耕种条件。撂荒地大多基础设施件较差,各乡镇要把具备条件的撂荒地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尽可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增强生产的便利性,加强撂荒地耕地质量建设。结合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退化耕地治理等项目,加大撂荒地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加强撂荒地地力培肥等措施,逐步恢复撂荒地地力和产出水平。强化农机装备支撑,以落实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契机,提高丘陵山区农机具购置补贴标准,加快突破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瓶颈,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提高生产效率。
(三)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积极支持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发挥作用,培育以农机合作社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促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四)强化土地流转管理。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地方对统筹利用撂荒地成效突出的新型经营主体,加大资金、项目、政策等支持。强化土地流转管理,为防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后出现撂荒,指导流转双方将相关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流转耕地,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五)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各地要把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实到地块,引导种植目标作物,提高小麦和玉米生产规模。对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引导种植目标作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对粮食种植面积大但划定面积少的进行补划,对耕地性质发生改变、不符合划定标准的予以剔除并及时补划。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对粮食产量低而不稳,不具备耕作条件的,力争纳入退耕还林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六)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各乡镇要认真分析当地耕地撂荒实际,分类施策,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的具体方案,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对水浇地、川塬地,要做到应种尽种,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健全完善管护机制,严禁撂荒,确保能种一季种一季、能种一年种一年。对山旱地撂荒,要根据立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支持发展特色粮油、特色水果、中药材、优质牧草等生产,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季节性的撂荒地,要通过政策支持,引导农民能种尽种,确署季节性“留白”的,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促进耕地质量提升。
(七)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积极稳妥推进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乡镇要重点抓好农村土地承包法宣传和贯彻落实。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村组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引导其自愿退出承包权。对退出来的耕地,村集体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有效盘活撂荒地。对长期撂荒的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停止承包地经营者享受的各项奖励政策,待复耕复种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四、保障措施
今年年份特殊,确保粮食和农业丰收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乡镇要担负起主体责任,把解决耕地撂荒作为夺取今年粮食和农业生产丰收的一项重要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落实,确保完成撂荒地整治工作,保证统筹利用撂荒地取得切实成效。对进行农业生产特别是特色种养技能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同时,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多样化、全程式服务。
(一)责任落实到位。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运用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机制,推动落实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责任。要将防止耕地“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情况纳入粮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加强耕地撂荒情况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耕地撂荒问题突出的乡镇进行通报约谈,并与相关项目资金和支持政策相挂钩。建立调度、通报、考核制度,乡镇要明确属地责任,重点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实行领导包抓村组制度。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及时组织对撂荒地进行复耕复种,依法收回长期撂荒耕地的承包权或经营权。
(二)约束措施到位。遏制耕地撂荒,既要引导鼓励,还要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让撂荒者受到惩戒、承担责任。县撂荒办成立督导组,采取定期检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乡镇和村组掌握各乡镇撂荒地整改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或不作为的要追究包抓领导及相关当事人的责任。把耕地撂荒整治与年度考核和评优挂钩。
(三)技术指导到位。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组织人员采取蹲点包村等方式开展技术指导服务,让农民会种田、种好田。对进行农业生产特别是特色种养技能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同时,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多样化、全程式服务。
(四)宣传引导到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地方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认真总结遏制耕地撂荒和引导撂荒地复耕复种的有效做法,曝光耕地撂荒典型案例,营造统筹利用撂荒地的良好氛围。
附件:1.宁县镇(乡)耕地不合规利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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