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网站地图
无障碍
繁体版
引导页
关怀版

宁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621026mzj000/20211216-00048 发布机构: 宁县民政局
生效日期: 2021-12-1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民生信息

2021年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来源:宁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12-16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我县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提高到680元,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583元;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提高到4788元,一、二类对象年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4788元和4536元;农村特困人员年供养标准提高6924元,其中集中供养年标准提高到8400元,分散供养年标准提高到6720元。


宁县民政局

2021年12月16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