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mzj000/20211216-00048 | 发布机构: | 宁县民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1-12-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民生信息 |
2021年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2021年,我县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提高到680元,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583元;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提高到4788元,一、二类对象年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4788元和4536元;农村特困人员年供养标准提高6924元,其中集中供养年标准提高到8400元,分散供养年标准提高到6720元。
宁县民政局
2021年12月16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手机免密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