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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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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mzj000/20220108-00001 发布机构: 宁县民政局
生效日期: 2022-01-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宁县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宁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1-08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最基本要求,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建立了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民政信息公开。

一、总体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民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积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的解读,不断提升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

(二)主动公开情况。今年以来对机构职能、政策解读、财务信息、工作动态、行政许可等信息进行了公开。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热点问题15个,办结信访件11件,接待来访126人次,对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进行了公开,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率。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平台建设情况。积极完善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确定专人负责内容的更新和上传公开。及时公开局领导信息、股室职能、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00

0

0000

0

000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意识较为薄弱,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二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一些政策解读缺乏时效性。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行为,强化措施,加大公开力度。一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民政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二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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