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zcz000/20250109-00001 | 发布机构: | 宁县中村镇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5-01-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
宁县中村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村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2021年9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新修订)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开中村镇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中村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县中村镇中村街4号,邮编:745206,电话:0934-668903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镇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2024年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根据我镇实际情况,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按照全面、准确的原则公布有关内容。全年从17个重点领域,共发布信息60条,较好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
(二) 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中村镇认真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统一答复文书格式,实现依申请公开工作全流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2024年中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中村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加强信息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加以严格落实,及时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规范化、体系化,确保便民、为民。
一是规范信息发布,提高履职能力
根据《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了中村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认真修订完善《中村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中村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梳理各类信息,规范化、系统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公开发布。我镇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包括机构职能、履职依据、通知公告、社会救助、养老服务、财政预决算、社会保险、扶贫、村务公开、其他基层政务公开信息等重点领域。我镇严格按照先审核后公示的原则,每条信息撰写好,先由分管领导审核,再报送主要领导审核,最后填写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主站)信息发布审批单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根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要求,组织政务公开系统业务人员开展了广泛学习与培训,负责政务公开的同志就新旧条例内容进行专题的对比学习,认真领会新条例的精神实质,举办全镇政务信息公开培训班,全面解读了新条例,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座谈会,各业务口的同志交流学习新条例心得体会,每个业务口提供需要公开的信息和中村镇信息公开发布审批单(一式两份签字盖章),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业务主办按时按期向社会公布信息。镇便民服务中心加强甘肃省数字化平台推广应用,对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及村级便民站工作人员集中进行平台操作培训,全面提升各窗口工作人员网上办事能力和办事效率,并加强政策学习,通过自学和相互交流学习的方式,使每一位窗口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网上办件流程,及时进行信息的录入、接收和反馈,2024年中村镇便民服务中心自主服务终端办理办件1245件,政务服务网办理事项共受理办件4090件,累计5335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二是拓宽宣传渠道,提高知晓率
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和政务公开宣传栏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发挥线上线下集中宣传作用,线上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宁县子站、甘快办APP、镇村微信群、QQ群积极引导群众网上办事,线下通过政策宣传栏、街道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大喇叭等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各项“放管服”政策,提高宣传质量,努力提升企业、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及办事获得感。政务新媒体方面,依托“政兴中村”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中村镇动态,安排专人负责微信公众号的管理运行,充分发挥推广宣传作用,本级发表信息315条。同时,积极落实县级要求转发的信息,全年阅读量达24000余次。“12345”政务热线方面,2024年共签收、办理信访件105件,办结率100%。
(四)平台建设方面
进一步优化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明确信息公开责任人,及时更新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平稳有序进行。同时安排专人负责运营微信公众号“政兴中村”平台。
(五)监督保障方面
建立健全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党委班子、副镇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业务部门的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并修订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镇政务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根据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的保密审查制度,杜绝各类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务公开范围局限。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工作质量、版式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
2、信息公开渠道不够丰富,公开内容需要深化。
3、公开尺度难把握。如何根据信息不同性质制定不同的保密级别仍有大量工作要做,信息是否公开保密等尺度较难把握。
(二)整改措施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中村镇人民政府将根据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摆纠改,努力克服困难,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1、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因地制宜选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2、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加强政务公开网建设,突出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等内容,确保公开内容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和政务公开工作全环节。
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功能,提高政府信息网络化水平,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典型经验、先进做法宣传报道,引导群众主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中村镇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以上各项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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