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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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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czj000/20250115-0000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1-1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宁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1-15 浏览次数: 【字体:

2024年,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积极稳妥做好财政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依法理财水平不断提升,现将我局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规范性,切实发挥以信息公开促效能提升的作用,全面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见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工作任务,构建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分头抓,职能股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认真履职尽责,全面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加强指导督导,严格公开审核,持续增强信息管理人员素质。三是加强公开工作力度,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事项,及时发布须公开的事项,更好服务、方便群众,打造阳光财政;严格依申请公开审核管理,细化受理、答复、办理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精准、高效有序。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紧紧围绕财政部门主责主业,认真落实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安排,坚持依法公开的工作原则,对各级有明确要求的,坚决做到第一时间审核发布,实现以信息公开推动财政业务工作落实。2024年主动公开信息419条,其中:公示公告8条,预决算信息393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16条,政府采购信息2条。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未发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台账,对现场、书面、网上提出的申请,全部按照时限要求规范登记,切实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对单位公文的发文稿纸进行调整完善,增设公开属性栏目,对印发的行政文件全部进行责任审核,确保信息公开管理更加规范。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群众和服务对象来电咨询事项全部做到了及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着力夯实信息管理基础,修订完善《宁县财政局财政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制作股室、账号管理员职责,将预决算、政府采购等专栏,全部细化分解到职能股室。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程序,对不能确定政府信息可以公开的,及时依法依规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确定。2024年,在财政系统内部编发工作动态29期,按程序在省市财政部门官网、公众号发布财政业务信息19则。

(四)平台建设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宁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结合财政部门工作实际,按程序及时更新“领导之窗”等栏目信息,牢固树立“政府网站大家办”的理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标准规范,有效畅通公众获取信息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股室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与财政业务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确定专人对股室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事前规范性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退回。不定期对各股室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公开内容完整、程序合规。2024年公开的政府信息均符合相关要求,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与《条例》和各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信息公开审核责任靠的还不够实,信息管理专职化程度还不够高。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有关规定要求,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认真对标对表,通过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财政信息综合管理能力,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着力健全完善保障制度,精准研判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持续加强信息规范化建设,继续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平台做好信息发布工作,提高信息知晓度和覆盖面;依法依规开设公开专栏,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着力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宁县财政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信息公开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而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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