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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nyncj000/20210402-0007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4-02 废止日期:
文 号: 宁政办函【2021】35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紧急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0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保障农资供应安全,让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3月31日开始,开展为期一周的集中整治行动和为期一月的专项检查活动。

二、方式方法

(一)集中整治。从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抽18名工作人员,组成3个督查组,集中利用一周时间,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农资市场及经营门店进行集中检查。

(二)专项检查。按照部门职责,分别由各职能单位负责开展专项检查。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化肥,县农业执法大队负责农药,种子管理站负责种子,农技中心负责地膜,畜牧兽医站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资检查。专项检查要紧扣农时,聚焦重点,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不间断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当前春耕生产已全面展开,农资进入销售旺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按照责任分工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全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抓总,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工信局、县供销社等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及时安排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加强专项治理行动衔接配合,抓实抓细平时督查,上下联动,同步发力,确保专项治理行动顺利开展。

二要强化宣传教育。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编印宣传资料,特别对今年全县春播主要农作物布局指导意见,要在乡、村醒目位置进行张贴、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要出动宣传车,巡回乡镇开展农资识假辨假、安全使用宣传,鼓励农民群众对假劣农资线索进行举报,提高公众参与度。

三要严肃案件查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要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采取“零容忍”,对违法案件采取从快、从严、从重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农资市场整治高压态势。

四要加强考核奖惩。县上将把农资市场整治作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安排部署到位、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乡镇在项目支持方面予以倾斜;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进缓慢的乡镇、部门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依纪进行追责。

 

 

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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