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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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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5-12-22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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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2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省市驻宁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意见》(甘政发〔2014〕78号)精神,进一步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独特引领作用,促进全县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依托特色产业优势,抢抓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的政策机遇和有利时机,以扩大消费为目标,以促进创业就业为导向,以双联行动和脱贫攻坚为载体,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示范引领和整体推进、借力发展和本土培育相结合,全面开展电商扶贫,不断壮大经营主体,完善支撑体系,强化政策支持,提高电商企业(网店)组织化、专业化、规模化水平,推动全县农产品和特色产品外销,促进物流、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带动传统产业和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努力把电子商务培育成全县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二、目标任务

依托省、市电子商务协会引进培育一批知名电子商务企业,逐步建成满足电子商务发展需求的物流配送体系,成立宁县电子商务协会,建成淘宝网“特色中国宁县馆”,建成宁县电子服务培训中心、宁县电子商务孵化中心和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使“一馆三中心”成为宁县农副土特产品和民俗文化产品的展示平台、网络分销平台。推动宁县电子商务应用领域进一步拓展,服务产业链日益完善,交易规模持续扩大,竞争力不断提升,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显著提高。

——2015年,创建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实施阿里巴巴“千县万村”项目,在“淘宝网特色中国甘肃馆”建成宁县特色产品展示、交易形象店。培育有较强影响力电子商务企业5户、示范性网店60户,网店总数达1200户以上。电子商务交易额完成1亿元,网络零售额完成5000万元以上,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2%左右,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70%以上。新增就业人员3000人以上,带动农民年人均纯收入100元以上。

——2016年,建设“淘宝网特色中国宁县馆”及线下体验馆,建成县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及10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大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扶持大型综合性电商企业打造宁县线上知名品牌,网店总数达1500户以上。电子商务交易额完成2亿元,网络零售额完成1亿元以上,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4%左右,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80%以上。新增就业人员5000人以上,带动农民人均纯收入200元以上。

——2017年,建设大型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物流配送点延伸到村镇,完善电子商务产业链,形成初具规模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体系,网店总数达2000户以上。电子商务交易额完成3亿元,网络零售额完成1.5亿元以上,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6%左右,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90%以上。新增就业人员10000人以上,带动农民人均纯收入300元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拓展应用领域,培育经营主体

1.电子商务进企业。积极鼓励通达果汁、庆新果业、陇牛乳业、红尔、新纪元、赛鲜果品、萃艺文化等本地传统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推进线上线下市场融合发展;引导本地优势实体企业以自主品牌为支撑,发挥营销网络优势,积极入驻网上交易平台;引导有条件的实体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手段拓宽采购、销售渠道,变革经营方式,优化供应链。(牵头单位:工信局。配合单位:商务局、工商局)

2.电子商务进市场。结合县乡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加快市场信息化建设,以早胜肉牛市场、和盛综合批发市场、新宁蔬菜批发市场、湘乐苗林、新庄苹果等专业市场为中心,辐射周边乡镇,力争每个乡镇市场都建立电子商务中心,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及时发布有关农畜果蔬林产品价格信息,强化网上交易管理功能。鼓励引导市场经营户借助电子商务创新交易模式,培育新型市场业态,促进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的有机结合。(牵头单位:商务局。配合单位:农牧局、畜牧局、工商局、林业局、果业局)

3.电子商务进乡村。以拓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超对接”、“三农信息服务平台”运行体系电子商务应用为载体,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1个电子商务服务点。同时,积极鼓励农民开网店,推进城乡协调发展。依托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采取“合作社(协会)+基地+网店”模式,大力发展农产品网络营销和订单农业,推动我县特色农产品不断拓展销售渠道、扩大销售规模。(牵头单位:农牧局。配合单位:商务局、畜牧局、林业局、各乡镇政府)

4.电子商务进社区。支持百货、超市、便利店、餐饮等企业自建平台或应用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零售、批发业务,鼓励发展集电子商务、电话订购、城市配送为一体的同城购物;整合资源,推进便民支付自助服务终端的普及应用,实现水费、电费、暖气费、通讯费等居民日常生活基本消费电子化;支持社区建设公共家政服务网络平台;实施“一卡通”工程,促进城市信息化建设。(牵头单位:商务局。配合单位:民政局、金融办、各社区、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供热公司)

(二)完善配套体系,强化支撑要素

1.全力实施网络基础支撑工程。积极实施“宽带中国”行动计划,鼓励电信、移动、联通运营商加快网络发展步伐,加大骨干网升级改造力度,加快推进“百兆光纤工程”、“百县宽带乡村工程”和数字企业项目,实现通信、宽带、网络行政村全覆盖;加快推动电信网、广电网与互联网“三网融合”,实现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大力扶持本地通信运营企业积极推进4G网络、wifi等无线网络发展,覆盖商场超市、办公楼、休闲娱乐场所、宾馆、旅游景点、医院、公交车、社区等主要场所,推广应用手机、平板电脑等智能移动终端服务平台,引导发展支付业务、便民服务、商务信息服务。(牵头单位:工信局。配合单位: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各乡镇)

2.鼓励发展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业。规划建设功能完善、产业特点鲜明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围绕产业发展需求,鼓励发展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业,引进、培育一批包装、设计、物流快递等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企业,不断提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水平;完善物流网络、提高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鼓励支持邮政物流企业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推行到村入户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村网店的物流保障和支撑;积极发展网络信息服务业,支持县域内网络技术、软件、信息服务商的不断发展壮大,培育一批专业化电子商务技术服务企业,重点支持包装设计、网络技术、物流配送等领域企业发展。(牵头单位:商务局。配合单位:规划局、招商局、邮政局、各乡镇)

3.积极探索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一是鼓励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建立交易诚信档案,加快形成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二是加快培育基于电子商务交易的信用调查、认证、评估、担保等社会中介服务组织,推动电子商务企业诚信联盟建设,开展电子商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机制。三是协调各方力量,积极发挥电子商务协会等社会行业组织在规范电子商务行为和市场秩序中的作用,形成适合于网络交易的行业自律和权益保障机制。(牵头单位:商务局。配合单位:工商局、民政局、统计局)。

4.不断完善电子商务监管体系。质监部门要按照《产品质量法》强化对农特产品在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确保网络产品质量安全;工商部门要严格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工商总局出台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对网上销售、流通等环节进行监管,并不断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坚决打击网络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商务部门要积极研究电子商务监管理论,规范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秩序,指导电子商务从业者建立行业公约,加强行业自律。

5.大力开展人才引进和人才培训。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电子商务培训工作方案》,加大对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加强与淘宝大学(甘肃)、省内外其他高等院校联系,依托宁县职专、电子商务协会及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培训体系,广泛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管理和实训操作培训。加大电子商务人才引进力度,健全电子商务人才激励措施,多渠道引进适合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的中高端人才和复合人才,建设专业化电子商务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2015年底,每个行政村至少要有1名电子商务应用人才,逐步培养和建设一支能够熟练掌握运用网络技术促销农特产品的人才队伍。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两后生”、大学生村官、有创业意愿的城乡劳动者通过电子商务创业,实现就业,增加收入。(牵头单位:人社局。配合单位:财政局、商务局、团县委、妇联、各乡镇)

(三)优化创业环境,促进产业集聚

1.全力构建综合性电商发展平台。吸引国内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先进第三方服务、金融、物流等企业进驻我县,形成集商品交易、平台建设、物流配送、融资支持、展览展示、创业孵化、咨询互动、人才服务、文化旅游于一体的多功能电子商务集聚区。在工业园内建设体验式营销中心,打造电子商务交易展示区,展示宁县特色农产品,推介宁县红色旅游线路,为企业和游客提供展示、体验、交易、售后服务等实体平台,实现线上网商与线下实体商的资源共享。(牵头单位:商务局。配合单位:人社局、文广局、工信局、工商局)

2.整合优势资源实施品牌带动战略。一是坚持以龙头企业为骨干,紧密联合全县中小企业抱团发展电子商务,充分整合宁县特色生态产品苹果、羊肉、牛肉、杏系列产品、杂粮、皮影、香包、黄花菜等资源优势,促进宁县特色农产品及文化产品生产、加工、包装、销售、物流等产业链的发展。二是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力度,结合网络消费趋向,研制开发更多绿色环保、适合市场、消费者青睐的新产品。三是充分发挥我县“苹果基地”、“早胜牛”、“宁州肉羊”的影响力,大力宣传“庆阳苹果”、“宁县早胜曹杏”原产地认证及“黄花菜”、地理标志商标产品,进一步加大文化系列皮影产品推广力度,不断扩大产品知名度,推动我县电商产业快速发展。(牵头单位:商务局。配合单位:工信局、招商局、工商局、质监局)

3.推动文化旅游业与电子商务联动发展。充分利用王孝锡纪念馆等县内红色旅游资源,将红色旅游入驻“携程”、“途牛”、“去哪儿”等国内知名的专业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大力宣传全县文化旅游景点,带动我县旅游业快速发展。同时,积极开发旅游纪念品及皮影、剪纸、刺绣等文化产品并发展网络销售。引导特色小吃店、娱乐场所、茶庄、农家乐等服务企业加入电子商务平台,为游客提供集吃、住、行、游、购、娱于一体的休闲娱乐信息服务。鼓励本地企业、旅行社与“美团网”、“驴妈妈旅游网”等国内知名团购网站合作,培育发展团购业务,扩大游客规模。(牵头单位:旅游局。配合单位:文广局、商务局)

4.充分利用第三方平台提升电商产业发展水平。依托阿里巴巴“千县万村”项目,在淘宝网建立“特色中国宁县馆”,鼓励中小企业利用淘宝网、腾讯网、京东商城等第三方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规划发展团购网络平台,集中展示、宣传和推广我县农特产品,不断开拓国内外市场;重点培育特色鲜明、定位清晰的网上销售平台,筛选电商领域中基础扎实、成长性好的企业和项目,争取国家和省市资金进行重点培育扶持,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的质量和水平。(牵头单位:商务局。配合单位:招商局、工信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宁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具体负责日常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全县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成立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调剂事业编制,充实懂电子商务、业务精干的专业技术人员,做到有人员、有机构,形成抓电子商务的长效机制。各乡镇政府要成立电子商务服务站,明确任务分工,细化责任及落实措施,加大协调配合,形成电子商务发展合力。同时,将电子商务工作纳入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年终进行考核奖惩。

(二)落实资金扶持。从2015年起,县财政每年协调银行贷款1000万元以上,并对发展电子商务产业成效突出的企业、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同时,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无形资产和动产抵押融资方式,扩大电子商务企业贷款抵押范围,支持和推动金融机构创新开展专门针对电商企业的服务业务,拓宽融资渠道,提高中小企业信贷审批和发放率。

(三)加大宣传推广。充分利用搜索引擎、大型门户网站、微博、微信、QQ群等新型网络媒体和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大力宣传我县特色产品,提升我县特色产品的知名度,宣传我县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各项举措,增强企业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讲座等活动,推广树立先进典型,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统计分析。切实加强电子商务标准和统计体系建设,将电子商务带动物流发展、居民消费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提高、大学生就业率提升等数据全部纳入统计体系,通过日常监测、分析,客观准确反映电子商务发展实际,为我县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提供详实可靠的数据依据。

(五)强化督查落实。县督查考核办及相关单位要强化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在落实电子商务工作目标任务、重点措施等方面的督查,及时通报情况,积极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不断完善政策,推动全县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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