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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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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为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县财政局管理。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工作,拟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对企业国有资产实行绩效管理,拟定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

(三)指导推进全县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推进项目建设和重组工作,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和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

(四)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通过法定程序对国有出资、控股的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企业领导人员提出任免意见报请县委、县政府任命;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对所监管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完善经营者激励和制约制度;负责所监管企业和相关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及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

(五)组织、监督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加大国有资本运作力度,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

(六)代表县政府向所监管企业外派董事,监督企业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开展工作。

(七)按照出资人职责,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做好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

(八)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乡镇、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服务等工作,对本级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九)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配合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资产配置事项的审批,按规定进行资产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金划转、资产评估、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批;配合制定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有关资产购置、处置和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事项,组织行政企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和处置工作,建立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

(十)配合建立和完善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国资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单位负责人:张莉

(一)办公室。负责处理机关文电、会议、机要、档案以及承担保密、政务公开、接待和建议、提案办理等日常事务;负责各类会议的组织及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资、财务财产、工作人员管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承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承担和指导所监管企业党建工作;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推荐县政府出资企业的董事会人选;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劳资、档案等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监管企业的政策法规宣传工作;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

(二)企业管理股。承担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所监管企业改革发展方案拟定及组织实施工作,推动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指导所监管企业改革重组和管理体制、股份制改造、内部管理等改革工作,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所监管企业的公司章程、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建立出资人审批事项和国资监管权责清单;承担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制定监管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有关规章制度;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指导协调监管企业法律事务;指导监管企业开展合作和交流。

(三)绩效考核股。承担监管企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建立健全所监管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提出县属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改革监管企业工资决定机制落实和职工福利保障工作,提出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

(四)产权和财务监管股。参与拟定有关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监管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调处等工作;承担行政企事业单位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监督国有股权抵押、托管、授权经营等行为;审核行政企事业单位资本金变动、股权划转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承担监管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负责所监管行政企事业单位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组织、监督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拟定所监管行政企事业单位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承担所监管行政企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提出损失核销意见;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承担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系统管理工作,对专项资金进行监督;负责所监管企业财务总监的选聘、委派、奖励和解聘等工作。


单位地址:宁县东城统办楼3楼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934-662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