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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申请公租房
来信人 李** 来信日期 2021-12-07
信件索引号 202100256
信件内容
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资料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房管局 回复日期 2021-12-08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与宁县房产服务中心核实,现答复如下:

我县2013年之前未建设公租房,2013年之前省市下达的廉租房目前已全部分配入住。2014年,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运行后(廉租房和公租房统称为公租房),省市未下达我县公租房建设任务。目前,我县廉租房的申报条件是:1.家庭成员为本县城镇户籍;2.家庭成员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3.家庭成员名下无自有住房。

感谢您的留言和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