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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咨询《关于印发10件为民实事方案的通知》其中关于对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的实施方案
来信人 张** 来信日期 2022-08-07
信件索引号 202200070
信件内容

尊敬的各级领导您好

前段时间看到我省,《关于印发10件为民实事方案的通知》其中关于对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的实施方案这一政策。想咨询一些相关问题

文中提到“对具有甘肃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2级的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包括: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2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2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我家因在过去几年,父母亲常年生病,住院,手术。导致家庭困难,今年国家给予了二类低保户的政策帮扶。我妹妹今年高考考到了甘农大。想咨询是否符合在上文中提到的帮扶范围。如果符合,这个是需要自己上报还是等相关单位的公示。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教育局 回复日期 2022-08-16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8月8日,您在宁县政府门户网站留言反映对于你咨询的学生入学资助一事,现具体答复如下:咨询《关于印发10件为民实事方案的通知》其中关于对困难家庭 根据共青团宁县委员会、宁县教育局、宁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省列为民办实事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工作的通知》(宁团联发﹝2022﹞15号)文件精神, 对大学新生进行学业资助,切实保障我县困难家庭学生教育权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学业。

一、资助范围 。

1.具有宁县户籍且在甘肃省内参加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受资助对象须为高考录取期间(7月5日至8月19日)在册的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和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户口内子女,或参照“单人户”纳入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和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范围的学生本人,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学业资助,以上均以民政部门认定结果为准。

二、资助标准。1.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2级新生

一次性补助10000元。2.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2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三、资助对象确定

1.由县教育局牵头,对具有宁县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2级的学生数量及基本信息分批进行统计,审核确认后根据资助标准分类造册。

2.由县民政局牵头,根据同级教育部门提供的新生名册,与享受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和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信息进行比对,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2级新生审核比对工作于8月10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2级新生于8月25日前完成。

3.团县委根据县民政局提供的比对结果组织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团市委,团市委汇总上报团省委予以确认,确定资助学生名单。

四、资助金发放(8月至9月)。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学生于8月31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学生于9月5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

如有疑问,可拨打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934-6622056进行咨询。


宁县教育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