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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和盛派出所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
来信人 刘** 来信日期 2018-01-17
信件索引号 13210
信件内容
尊敬的市长: 您好,我叫刘亚宁,系庆阳市宁县和盛镇庙底村八组村民。我户口本(身份证)上的年龄与实际年龄相差6岁,(户口本出生日期为1971年5月6日,实际出生日期为1965年5月6日,结婚证日期为1985年8月31日,长女刘英出生日期为1987年4月3日),想将户口本(身份证)上的年龄作以修改。 2017年3月初,我向和盛派出所户籍室咨询更改年龄所需的证明材料,3月9日,我将准备好的材料递交于和盛派出所包村民警陈诚警官,陈警官作以记录,说让我回去等消息,之后他到我村做调查。6月份,我打电话问陈诚警官关于更改年龄的事情,得到的回答是这段时间忙,没有时间。直到12月中旬,我去派出所找陈诚警官,他说他2017年6月份已经将修改年龄的已经报上去了,又提出2018年1月份他们考核之后给我办理。2018年1月16日,我拿着准备齐全的材料(初、高中毕业证,结婚证明等)去和盛派出所找陈诚警官,陈警官说让我拿着材料找所长签字即可上报,当我拿着材料去找所长签字时,所长态度极其蛮横,恶劣,并说没有公安机关发的原始证件不予办理,并将我2017年3月9日填写的《宁县公安局人口信息主项变更审批表》揉作一团,说我的户口本(身份证)上的年龄与实际不一致与他们无关,其间严词厉色,我女婿说所长态度不好,所长扑到我女婿跟前说“我态度不好我叫你把裤子脱下来叫我吃屎来吗”,说我们妨碍公务,多名警官将我们推出大厅。其间有派出所民警全程录像。 尊敬的市长,作为一个派出所所长,我没想到有这样的素质;作为一个农民,户口本(身份证)与实际年龄相差直接影响到我各方面的问题,也许对派出所来说微不足道,我家现有3口人,我与媳妇年事已高,劳动能力减弱,且媳妇右手残疾,儿子今年21岁,现就读于长春工业大学,家庭生活较为拮据,主要靠务农为生,万望领导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对我的事情多加重视,予以解决,同时希望上级领导能调查2018年1月16日14时30分之后和盛派出所所长蛮横,强势,刁难的事实(派出所民警全程录像)。 万分感谢,予以为盼! 陈述人:刘亚宁 2018年1月17日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政府办 回复日期 2018-02-07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你好 收到你的留言后,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公安局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结果答复如下: 关于你反应的和盛派出所所长态度问题,经县公安局督察大队调查,无证据显示其有态度蛮横、故意刁难群众行为。 关于你更改年龄问题,根据庆阳市公安局《关于办理出生日期变更更正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公民申请更改出生日期,需提供结婚证、毕业证、医院分娩病历、退伍证等材料,因你仅提供了毕业证,但毕业证上未显示出生日期及年龄,建议你补充其他证明材料后,交辖区派出所调查受理,你也可致电和盛派出所咨询详情,电话0934—5919713。 宁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