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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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房屋过户费的咨询 | ||
来信人 | 张** | 来信日期 | 2017-01-18 |
信件索引号 | 10585 | ||
信件内容 |
您好朱市长,我是宁县的一位公民,现在在西峰工作,最近由于手头资金非常紧缺,打算把宁县的一套房屋<唯一一套>出售,买家都联系好了,价格也谈好了,可是在过户时,地税部门说我这房子房产证没办,契税交了也不足两年,光我要交的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就要三四万元。并说宁县地税就看房产证和契税两个,哪个时间早就依据哪个算过户费,我的房屋价就低,再让我出这么多的税,我真心疼啊。具我了解西峰在二手房屋出售过程中,如果房产证办下来的时间不足两年,就依据这套房屋当时购买的在房管局备案合同的时间为准,若时间过两年就免增值税,过五年就免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如果按这个条件算,我的这套房屋就可以免除这些费用。怎么同是一个市的,这政策为何就不一样了,网上查阅个人所得税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现在房屋总价和原总价的差额×20%,另一种是现在房屋总价×1%,请问咱们西峰,宁县是用哪一种方法来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望回应,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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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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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政府办 | 回复日期 | 2017-01-19 |
办理结果 |
网民你好,你咨询的问题,县地税局和县房管局已通过电话给你进行了详尽的解释。 宁县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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