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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新农合住院补偿凭证盖章事宜
来信人 王** 来信日期 2019-04-28
信件索引号 201900056
信件内容
我家人2017年10月因病住院后进行了新农合报销,报销完毕后宁县中村乡卫生院给开具了新农合住院补偿凭证,但凭证仅由经办人进行了签字,未盖医疗机构印章,当时不用也就没注意,现在想去补盖个章子或者补开个凭证,他们以前期的系统更新后数据不在了和经办人更换为由再三推拖。
想请问两个事:
1、补偿凭证未盖章是否合规?
2、是否可以因数据不在了、人变了就不受理我的诉求?这是不是官僚主义的典型?新官怕理旧账?不理旧账?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卫健局 回复日期 2019-05-10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你好,你在宁县人民政府网站“领导信箱”栏目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2017年10月,你亲属在西安高新医院住院共花费118832.07元,新农合补偿50000元,平安保险公司报销30263.4元,民政城乡医疗救助报销10010元。

一、关于补偿凭证未盖章问题。按照医疗费用报销相关程序,你亲属的报销凭证原件只出具一份,且报销时被县民政局收存,你和亲属不会再持有原始报销凭证。你的委托人所持未盖章的报销凭证与中村卫生院2017年报销凭证模板不符,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在来源不明、用途不明的单子上签字盖章。

二、关于因系统变更,人员变动,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据调查,中村卫生院医保办自2013年以来未发生人员变更。目前,因系统更新,全县运行的医保系统只能打印当年的报销凭证,县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已与你电话联系,就医保相关政策进行了详细说明。若你确实需要住院报销凭证,建议到县平安保险公司或县医保局(因机构改革,原民政局大病救助业务已转交医保局)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