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手机版
网站地图
无障碍
繁体版
引导页
关怀版
您的位置: 首页 >互动交流>领导信箱> 领导信箱 > 信件内容

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寨子河村垃圾倾倒问题
来信人 冯** 来信日期 2020-02-21
信件索引号 202000022
信件内容
宁县南义乡寨子河村崖窑组将生活垃圾倾倒在建筑垃圾填埋场是否合适,垃圾填埋场没有做任何防渗措施和防雨水措施(将填埋场建在雨水聚集地),这样的垃圾场对河流和地下水污染是否考虑,有没有相关人员负责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南义乡 回复日期 2020-02-27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你好,收到你的留言后,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南义乡进行了核实,现答复如下:

经查:2019年7月,南义乡寨河村在崖窑组修建了1处村级垃圾暂存点,用于收集处理生活垃圾。近期,由于寨河村正在开展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各组将产生的垃圾集中收集拉运至该暂存点存放,加之村上未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理,对周边环境造成了影响。

目前,南义乡已督促寨河村村委会组织人员对该暂存点堆放的垃圾进行清理,并及时对新堆放的垃圾进行处理,严防外露。同时,督促村上利用村级互助资金入股宁县聚农苹果产业发展资金合作社,并将入股分红资金用于本村垃圾暂存点规范化建设,确保垃圾暂存点达到存放和处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