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rsj000/20231027-00096 | 发布机构: | 宁县人社局 |
生效日期: | 2023-10-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公开 |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县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全县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负责拟订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指导全县劳务输转、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及其他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工作。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7.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全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全县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负责审核呈报以国家、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省级各部门以及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奖励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表彰奖励事项(对党员和党组织实施的表彰奖励除外)职责;承担县政府管理干部的行政职务任免工作。
10.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事业、企业单位的工资及福利政策,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调控指导企业劳资双方工资收入分配。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机构设置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工资福利股、仲裁监察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社会保险股、就业促进股、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股8各股室,下设宁县就业劳务工作局、宁县社会保险局、宁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3个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793.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05万元,减少14.78%,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579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93.6万元,占100.00%。与上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005万元,减少14.78%,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减少。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57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0.15万元,占40.22%;项目支出3463.45万元,占59.78%。与上年度相比,支出减少1005万元,减少14.78%,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793.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005万元,减少14.78%,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9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5万元,减少14.78%。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减少。
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3660.09万元,支出决算为328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24.07万元,支出决算为5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4.36%,原因是职工医保由财政代为列支。
3. 农林水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1307万元,支出决算为245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将巩固脱贫衔接资金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885.8万元和乡村就业工厂入股资金700万元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30.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16.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4.38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标准提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21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9.62万元,增长127.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用经费含职业技能培训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5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9.62万元,增长127.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用经费含职业技能培训费。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5.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未预算“三公”经费,无“三公”经费支出。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车,也无相应的费用。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1801.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2%,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资金使用效益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2022年度整体绩效评价自评分数98.5分。
1、加强管理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增加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2、加强绩效管理。按照进度如期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1、履职完成情况
2022年度支出合计57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0.15万元,占40.22%;项目支出3463.45万元,占59.78%,财政资金充分发挥了社会效益。
2、履职效果情况
我单位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支出绩效方面,都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合理安排支出,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各方面工作都得到社会大众的肯定和好评。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2.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3.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4.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绩效评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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