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rsj000/20250212-0000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2-1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公开 |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一级部门)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县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全县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负责拟订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指导全县劳务输转、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及其他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工作。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7.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全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全县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负责审核呈报以国家、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省级各部门以及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奖励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表彰奖励事项(对党员和党组织实施的表彰奖励除外)职责;承担县政府管理干部的行政职务任免工作。
10.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事业、企业单位的工资及福利政策,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调控指导企业劳资双方工资收入分配。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内设办公室、工资福利股、仲裁监察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社会保险股、就业促进股、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股8各股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宁县社会保险局、宁县就业劳务工作局
(三)直属事业单位
宁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7714.64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17714.6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840.04万元,占9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874.6万元,占5%;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17714.64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11341.5万元,占64%; 项目支出5498.54万元,占31%; 上年结转874.6万元,占5%。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17714.64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58.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82万元、农林水支出58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11341.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8548.89万元,增长306.12%,主要原因是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资金由2024年项目支出列入2025年基本支出。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27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6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6373.14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9813.88万元,减少75.66%,主要原因是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资金由2024年项目支出列入2025年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项目8个,主要是五类人员养老金政府资助代缴、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村干部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县配套、基础养老金县级配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县级配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县级配套资金、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伤保险缴费资金、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岗位工资补助县级培高资金。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17058.82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9457.6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71.8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63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增加。
3.农林水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584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809万元,主要原因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县级配套资金减少。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4年预算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4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持平。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67.7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14.54万元,下降17.6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减少。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16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57.0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726平方米,价值56.7万元。预算部门(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较2024年预算持平。
(二)非税收入情况
本部门2025年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县级配套
1、项目概况:向符合相关条件的创业对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激发全县创业就业活力,促进经济发展。
2、立项依据:甘财金〔2019〕60号
3、实施主体:宁县就业劳务工作局
4、实施周期: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5、实施计划:2025年计划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约80笔,县级配套资金按时到位。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预计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40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
保障2025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全部到位,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促进就业,带动经济发展。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9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9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9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9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未发现问题。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9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9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是绩效监控工作存在重复性,绩效运行监控在部门内部通报整改情况:一是编制2024年度项目支出预算过程中,进一步完善、细化预算科目,强化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同时2024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日常财务管理。加强项目实施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率,二是加强绩效管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组织参加预算绩效管理线上培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提高人员绩效管理水平,严格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把关,加强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9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8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按照项目绩效管理制度全部按时上报县财政局并按期随决算进行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5年度增加(减少)部门预算项目0个,增长率/压减率0 %。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个。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29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51个、三级指标75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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