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wxx000/20221118-00047 | 发布机构: | 宁县瓦斜乡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2-10-1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公开 |
宁县瓦斜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2年10月10日)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一)Z0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Z03 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Z04 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Z01_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Z0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Z08_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公开06表)
(七)F0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Z09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Z1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瓦斜卫生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部门职能:宁县瓦斜卫生院是根据《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宁县县委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设立的,主要职责是: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机构设置
宁县瓦斜卫生院是全额财政拨款二级预算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宁县卫生健康局,隶属于宁县人民政府领导。各单位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设立工作科室,主要有:
1.办公室 2.住院部 3.门诊部 4.护理部 5.化验室 6.功能检查科 7.医保办公室 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办公室 9.中医馆 10.中心药库 11.其他功能服务科室
(三)人员情况
2021年末本单位事业编制7人,实有事业人员11人,其中,事业专技8人,事业管理1人,工勤1人,市招护理1人。遗嘱供养人员1名,长期临时工13人,年末共实有人员25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宁县瓦斜卫生院2021年度收入总计1649208.55元,上年结余0 元,总计1649208.55元,支出总计1649208.55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613086.23元,降低 27.10%,原因本年财政拨款减少。支出减少660234.23元,减少 28.5%,原因为人员减少。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合计1649208.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1649208.55元。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合计1649208.55元,其中:基本支出1028560.04元,占总支出62.37%;项目支出620648.51元,占总支出37.63%。
本单位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较上年减少47148.00元,原因为财政资金保障及时到位。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649208.55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3086.23 元,降低27.10%。原因本年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0014.55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经费增加。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49208.55元,较上年决算数支出减少660234.23元,减少28.5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数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0014.55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经费增加。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49208.55元,其中:(1)基本支出:1028560.04元,占总支出62.37%,比2020年减少76637.00元,减少6.93 %,原因经费减少。(2)项目支出:620648.51元,占总支出37.63%,比2020年减少583597.23元,减少48.46%,原因经费减少。
按功能分类支出说明: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2665.16元,占总支出4.41%,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卫生健康支出1576543.39元,占总支出95.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7349.39 元,主要原因为上级下达专项经费、人员增资等未列入年初预算。
经济分类支出说明: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7916.04元,占总支出61.12%;商品和服务支出11671.00元,占总支出0.7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973.00元,占总支出0.54%;资本性支出620648.51元,占总支出37.6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8560.04元。其中:人员经费1016889.04元, 较上年减少2185.00元,主要原因经费减少;公用经费11671.00元,较上年减少74452.00元,主要原因是经费减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税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公务车购置费0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公务接待费0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0辆,国内公务接待0次。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办公用房面积为:1890平方米,价值为3248112.66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涉及2个项目620648.51元,分别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522530.51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98118.00元,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附件2:宁县瓦斜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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