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独任审核制” 落实 “四办”改革
自2018年5月1日起,宁县工商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推行企业注册登记“独任审核制”。即将以前的行政审批“一审一核制”改为“审核合一制”;将注册登记审查员与核准员职责合并,由登记机关受理人员对于“独任审核”范围内的注册登记申请事项依法进行受理、审查,坚持“谁受理、谁审核,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对法律关系明确、材料简单、事实清楚的注册登记事项推行“独任审核制度”。
该项举措旨在进一步落实县政府推行“四办”改革的要求,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市场主体登记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工商部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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