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依法强制执行一起乱占耕地建房案件
为了切实保护耕地,牢守耕地红线,依法从重从严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12月4日,宁县自然资源局与宁县法院、公安、盘克政府、盘克镇卫生院,组成100余人的联合执法队伍,对盘克镇杏洼村村民赵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农家乐一案依法进行了强制执行,拆除违法建筑1007.17平方米,恢复耕地1.51亩。
宁县通过落实联合执法机制,依法强制拆除乱占耕地建房,起到了拆除一起处,教育一片,震慑全县的执法效应,依法体现了对乱占耕地建房“零容忍”的态度和严守耕地保护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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