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人民法院:用为民办实事行动检验学习教育成果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宁县人民法院立足岗位实际,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等事宜,切实把“为民办实事”作为检验学习教育成果的标准之一,用实际行动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的政法铁军。
2017年,钟某等30多人在梁某承包的西瓜地务工,后梁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支付劳务报酬。经当地村委会调解后仍未按期履行,致使钟某等30多人的2万余元劳务费拖欠至今。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宁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执行职责,采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优先兑付”模式,成功化解了这起长达4年之久的劳务合同纠纷。

宁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助理白向军说,“接到当事人诉状后,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我们委派诉前调解员进行调节,经过一系列调节,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调节协议,我们及时对调节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他们的劳务费在调节成功后十五日内得到了及时履行。”
甘肃谷合春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家集中药材订单种植、初加工、销售为一体的龙头企业,宁县人民法院结合教育整顿要求,组织相关专业法律人员开展“送法进企业”等活动,运用“走出去”的法律服务形式,为企业和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实际的工作动力。
“查看了他们的用工合同和签订的各类购销合同,发现个别用工合同没有填写用工时间和合同订立时间,用工人未签名等问题,合同个别条款在表述上不规范,我们现场进行了指导完善。”宁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陈伟锋说。
不仅如此,宁县人民法院还把党史学习教育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机结合,相互贯通,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将学习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促使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实效。
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庭法官助理苟敏敏说,“下一步,我将学习成果转化到工作实践中去,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通过忠诚干净的履职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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