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成功调处一起集体土地所有权纠纷
近日,宁县自然资源局、宁县林业林草局、米桥镇政府成立联合工作组,成功调处了米桥镇高仓村与可钦村村界纠纷问题。
2018年高仓村村民陈海文办理采伐许可后,在承包的该村北沟伐树木时,邻村可钦村村民认为陈海文在北沟采伐树木的土地属于可钦村,采伐的树木归可钦村所有,予以阻拦,发生了村界纠纷问题。米桥镇政府和县林业派出所曾多次调解未果,群众集体上访。为了妥善解决问题,防止发生群殴事件。10月17日,按照县政府安排部署,成立了联合工作组,立即开展了调处工作。
工作组通过入户走访,对两村争议地段历史知情人士调查了解实际情况,并组织现场确认地界。依据曾因北沟洼地所发生地界纠纷处理的历史档案资料,可钦村林权、土地权属登记资料、陈海文承包的山地合同等证据资料。通过综合历史知情人士意见和原始资料及两村村民意见,在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下,找到问题关键点和调处纠纷的切入点,拿出了切实可行的调处方案,组织两村村民代表和历史知情人及村组干部共同协商一致后,现场划界确认了村界,签订了协议。待两村提出确权申请后,宁县自然资源局会依据划界情况,实地测绘坐标,绘制两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图件,重新核发两村林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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