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为营造全社会诚实守信、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3月15日,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文明办、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联合举办“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何鹏程,副县长郭丽君出席活动。
活动现场开展了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消费者投诉、消费者咨询服务、宣传曝光典型案例、讲解打假维权知识、假冒伪劣商品游行销毁等活动,吸引了不少消费者的积极参与,进一步树立了广大消费者的品质消费理念及追求绿色、协调、共享的消费观念,摒弃追求奢华、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落后消费行为。同时,也促使经营者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逐步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逐步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据了解,此次活动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设立宣传点16处,出动宣传车4辆,现场受理投诉案件12起,现场办结案件11起,销毁假冒伪劣产品15000余件。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手机免密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