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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2019年城乡低保对象申报审核工作会议召开​

来源:宁县外宣办 作者:马旭 发布时间:2018-11-3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11月29日,我县召开2019年全县城乡低保对象申报审核工作会议。

县政府副县长张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社会救助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宣读了《关于2019年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申报审核工作的安排意见》。

会议要求,各乡镇要切实做好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使低保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坐镇,靠前指挥,帮助解决低保对象申报审核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要严格标准和规范操作程序,认真贯彻执行政策文件,通过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行为,使之自觉按制度办事。通过制度约束,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和低保金二次分配问题,杜绝违纪违规行为。

张东强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救助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乡镇必须坚持以政策、文件规定为准绳,依法开展救助。要做到救助对象合法、依据合法、程序合法。要充分发挥城乡低保“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坚决杜绝将“四有人员”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切实维护城乡低保制度的严肃性。要严把申请受理、信息核对、调查审核、评议公示、审批审核等关口,尤其是做实做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公示告知工作,坚决杜绝入户调查走过场。要高度重视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在申报审核过程中同步收集档案资料,坚决纠改档案资料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资料收集与申报审核工作同时结束,并能经得起检查。各乡镇要如实采集保障对象个人信息,对全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中的救助对象信息逐户逐人进行核对纠改,确保系统内数据完全正确。县公安局、工商局、社保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县民政局做好信息核对工作,按本行业的工作职责提供相关信息数据进行比对,要将信息核对结果作为认定救助对象的一个重要依据,切实提高各类救助对象精准度。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到信访问题突出、群众意见大的村组,主动参与低保对象申报审核评定工作中,答复解释群众疑惑,确保低保对象申报审核工作顺利完成。

各乡镇和社区负责人、民政工作站业务骨干及社会救助管理局、县民政局相关股室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