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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霸”杨某某被宁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来源:融媒体中心 作者:县扫黑办 发布时间:2019-06-11 15:24:43 浏览次数: 【字体:

杨某某,男,出生于1937年12月20日,现年83岁,汉族,文盲,农民,住甘肃省宁县盘克镇罗后村东畔组。2018年9月30日因杨某某阻挡车辆通行索要钱财被宁县公安局盘克派出所予以警告;同年10月3日又因阻挡车辆通行索要钱财被宁县公安局盘克派出所行政拘留十日(因杨某某年满70周岁,不予执行)。2018年10月23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同月27日被监视居住,2019年3月13日经宁县人民检察院决定继续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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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安机关侦查,杨某某从2017年5月至2018年10月,在宁县盘克镇罗后村村道先后24次故意阻挡油井作业车辆,强行索取现金,殴打他人。宁县公安局于2018年10月23日立案侦查,2019年2月22日,宁县人民检察院向宁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9年6月10日,宁县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三年,违法所得37750元追缴,退还各受害人或受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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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是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形势下办理的又一起涉恶案件,该案件的办理,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