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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来源:融媒体中心 作者: 张峥琪 杨富军 发布时间:2019-10-10 15:18:51 浏览次数: 【字体:

10月9日,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宣寿主持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淡绒、巴恩锋、张文蕃、王永祥出席会议。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姚德学,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杜丰,县委常委、副县长石芳,县法院院长杨志远,县检察院检察长任斌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人大常委会第7号、第8号、第9号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对县人大常委会第5号、第6号执法监督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各执法检查组关于第5号、第6号执法监督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通报;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宁县“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对宁县“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审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督查通报;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民营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调查组关于全县民营企业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并开展了全县民营企业发展情况专题询问。

金宣寿强调,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性,重点围绕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工作流程、提供服务保障、加强人才建设、破解融资难题、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等方面,认真抓好相关问题的解决落实。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继续深化对人大评议和执法检查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采取更加务实有效举措,继续抓好整改工作成果的巩固。同时,对已经办理结束的建议要尽快给代表答复,不具备条件办理的,要创造条件办理,实在无法办理的,要做好解释说服工作,赢得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