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红十字会接受社会爱心捐赠公告
全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之后,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宁县红十字会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呼吁社会各界及宁县籍在外人员,携起手来,积极捐赠疫情防控急需物资;我会将全力配合做好社会各界捐赠款物的接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当前急需物资
N95或3M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手套、医用防护服、护目镜、医用帽子、红外测温设备、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消杀药成品、抗病毒药品、应急救援棉帐篷、医疗器械等,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捐赠物资前请致电宁县红十字会捐赠热线。
二、捐赠物资接收方式
(一)现金捐赠
1、银行捐款(转账或直接存款)
银行户名:宁县卫生局抗震救灾捐款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县支行
账 号:27283101040002705
2、现场捐款
接收地址:宁县新宁镇新区集中办公区3号楼114室
(二)物资捐赠(现场捐赠或快递物流)
接收地址:宁县新宁镇新区集中办公区3号楼114室
联系人:杨佩云 杨锋
三、捐赠热线
宁县红十字会捐赠热线:0934-6622409(24小时)
0934-6622971(上班时间)
传真:0934-6622409
(温馨提示:若电话占线,请稍后拨打)
四、捐赠用途
现金捐赠及捐赠物资全部按照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统一调配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为方便开具捐赠票据,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款(物)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感谢社会各界爱心机构、爱心人士对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所给予的关心和大力支持,我会将本着公开、透明、科学、高效的原则,将接收的款物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并及时公开款物接收、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同舟共济、众志成城。宁县红十字会将与全国人民携手同心,共同应对,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
宁县红十字会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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