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公安局成功告破一起22年前命案
6月1日,宁县公安局在焦村镇森王村广场举行欢迎“1998.03.06”命案追捕组凯旋活动。
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张茂龙出席活动,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姜宏伟出席活动并主持。
随着张某峰被宁县公安局几名荷枪实弹的民警押解下车,标志着22年前,发生在宁县焦村镇森王村(原长马村)杀害1人、伤害3人的“1998.03.06”命案积案终于成功告破。
在热烈的掌声中,受害人亲属、群众代表、村组干部及民警代表向凯旋民警赠送锦旗、佩戴胸花、敬献鲜花。参加活动领导一一与凯旋民警握手致意,对大案的告破表示热烈的祝贺。
据了解,1998年3月6日,张某峰杀害1人、伤害3人后外逃,案件在当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2020年5月16日,宁县公安局接到群众线索,犯罪嫌疑人张某峰可能藏匿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地。接到线报后,宁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追逃小组,赶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进行调查。经追捕组民警日夜兼程多次往返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市、伊宁市尼勒克县等地走访调查,行程逾3000公里,掌握确定其藏匿地点后,2020年5月26日8时许,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成功将其抓获。经现场审讯,张某峰对其22年前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至此,宁县公安局“1998.3.06”命案积案全案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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