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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

来源: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赵建春 发布时间:2020-06-08 15:44:07 浏览次数: 【字体:


6月5日,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宣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淡绒、巴恩锋、张文蕃、王永祥、王宝丰出席会议。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石芳,县法院院长杨志远等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全县公安、自然资源、卫生健康、人社的工作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评议组关于对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卫生健康局、人社局工作的评议调查报告,表决通过了宁县人大常委会第10号、11号、12号、13号评议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表决通过了宁县人大常委会第7号、8号、9号执法监督意见。

会议要求,被评议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真正从思想深处把这次工作评议视为听取群众意愿和呼声、查找差距和不足的难得机会,从讲大局、敢担当、谋发展、尽职责的高度,正确认识和对待评议意见,真心实意地接受代表、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自觉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切实可行,整改上求真求效,工作上狠抓落实,善始善终做好后续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三部法律的贯彻执行情况与广大干部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结合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紧扣两不愁三保障饮用水安全标准,对乡(镇)、集镇集中供水管网进行延伸改造,提高农村饮水管网建设标准和质量。加强各乡镇农村分散式供水工程净水设施建设,切实保障农村供水水质安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和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市县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强化服务指导,落实税费减免、财政支持、复工复产保障等扶持政策,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要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紧盯问题短板,加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专业技术才队伍建设力度,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健全预警响应机制,全面提升传染病防治防控和救治能力,促进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到位。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度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意见及十三届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宁县人大常委会第13号审议监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