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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来源: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杨斌杰 发布时间:2021-02-02 14:54:0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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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宣寿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昭、巴恩锋、张文蕃、王宝丰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段军亮,县法院院长杨志远,县检察院检察长任斌,拟任命人员李波、张海涛、张宏斌、柴秀青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关于召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意见;接受李莉等三名市四届人大代表辞职和补选市四届人大代表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决定接受王超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同意免去张茂龙同志县公安局局长职务、李莉等三名同志辞去庆阳市第四届人大代表职务。决定任命李波、张海涛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宏斌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柴秀青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补选张恢当选市四届人大代表。新任命的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

金宣寿强调,希望新任命的同志铭记誓言,牢记宗旨,忠于职守,履职尽责。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加强政治建设。要以推动宁县发展为己任,践行使命,实干担当,清正廉洁,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要进一步增强宪法和法律意识,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和权威,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实际行动回报党和人民的信任和期望,为建设幸福美丽新宁县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