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4月7日,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宣寿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昭、赵淡绒、张文蕃、王宝丰出席会议。
县政府副县长石博学,县人民法院院长杨志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斌等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是在庆祝我们党百年华诞的重大时刻、“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十四五”开局之年召开的重要会议,承载着亿万人民的热切期待,肩负着继往开来的光荣使命,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大会的圆满闭幕,对于动员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凝心聚力促发展、乘势而上开新局,奋力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意义。传达学习好、贯彻落实好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期间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对当前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大会对今后一个阶段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尤其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高质量、高水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第17号审议监督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组关于县人民政府整改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第17号审议监督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把消除人民群众最操心、最烦心的种种物业乱象,作为履行使命、诠释初心、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全面提高物业管理工作水平。
会议指出,县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宏伟目标,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要树牢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突出公正执法,提高执法权威;要加强制度建设,维护法制统一,积极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有效落实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要认真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指导清单,细化重大行政决策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程序、方式、范围和要求,不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职务任免议案的报告、关于县人民政府县长李鹏飞提请任免干部职务议案的报告和关于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姚德学提请干部免职议案的报告。
随后,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手机免密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